詐領7萬元公務車維修費保養自家車 屏東議會前秘書長遭訴

出版時間 2021/04/07
屏東縣議會前秘書長吳松薰涉嫌詐領秘書長專用公務車保養維修費公款7萬4900元,用以支付私人汽車維修保養費用,遭屏東地檢署提起公訴。資料畫面
屏東縣議會前秘書長吳松薰涉嫌詐領秘書長專用公務車保養維修費公款7萬4900元,用以支付私人汽車維修保養費用,遭屏東地檢署提起公訴。資料畫面

屏東縣議會前秘書長吳松薰涉嫌在2018年間,詐領秘書長專用公務車的保養維修費公款7萬4900元,用以支付私人汽車維修保養費用。屏東地檢署在2019年獲報偵辦,今(7)日偵結,依《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偽造文書等罪嫌,對吳松薰及協助開立不實單據的鄭姓汽車保養廠負責人提起公訴。

屏東地檢署指出,吳松薰原是屏東縣議會秘書長,退休後仍代理屏東縣議會秘書長職務,吳為詐領秘書長專用公務車的保養維修費公款,用來支付他自己的汽車與其妻子汽車的維修保養費用,分別在2018年9月及11月,在汽車維修廠保養分別以4萬3300元、3300元保養維修妻子的汽車。

屏東縣議會前秘書長吳松薰涉嫌挪用公務車保養維修費,支付私人汽車維修保養,遭屏東地檢署提起公訴。羅琦文攝

屏檢表示,吳又於2019年2月,再以相同手法在保養廠為自己的汽車更換隔熱紙、板金等費用共計2萬8300元,由鄭姓廠商配合開立不實的公務車保養維修項目,從中詐領汽車維修保養費用共7萬4900元。

屏檢在2019年3月間獲得線報,經調查蒐證後,7月下旬指揮廉政署南區調查組,搜索吳松薰的住處與汽車維修廠商鄭姓男子的辦公處所,檢方當時訊問後,吳30萬元交保、鄭姓廠商5萬元交保。

屏檢指出,2人在偵查中自白繳回全部犯罪所得,犯後態度良好,且鄭受吳松薰指示參與本件犯行,建請法院斟酌2人審理態度後,予以從輕量刑,以啟自新。(地方中心羅琦文/屏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