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黃文彥前年在臉書PO文批評前立法院長蘇嘉全家族「貪到全新境界、連校長都能賣」等語,網友吳宥銘則留言附和,2人遭蘇控告妨害名譽並連帶求償30萬元,還要在臉書及《蘋果》等報道歉,吳男因單純附和,獲檢方不起訴處分,至於黃男,今被台北地院依加重誹謗罪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而民事部分,一審去年已判黃、吳要連帶賠償蘇10萬元慰撫金,並在臉書刊登30天道歉啟事,因雙方沒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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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間,蘇嘉全妻子洪恒珠參選屏東縣立委,黃文彥於同年10月17日在個人臉書PO文,「誰要是敢投他,我就跟誰絕交,這家族在屏東貪到全新境界,連校長都敢賣」、「我親戚要遴選當校長,直接找人來家裡要錢,實在有夠無恥」、「他可以找4、5個小弟開車直接在法院門口把你載走,把你揍一整天再送你去醫院,下午再去自首,跟警察說,對不起,不好意思打錯人了」等語。
網友吳宥銘則在黃文彥PO文下方留言:「這人操守不好就是不好..是一個人而已嗎?」、「28歲的他從技術員九級跳升到總經理,厲害了,我的黨!藍委指蘇嘉全外甥任唐榮總座年薪400萬,批肥貓處處生」,暗指蘇嘉全利用職務使外甥張仲傑擔任唐榮鐵工廠年薪400萬元的總經理職務。
蘇嘉全得知後,怒告黃文彥、吳宥銘妨害名譽、求償30萬元慰撫金,並在臉書及《蘋果》等4報刊登道歉啟事。檢方一度不起訴,但經高檢署發回後續查,認定黃提不出證據證明PO文屬實,因此依加重誹謗罪起訴黃男,而吳男只是留言附和則獲不起訴處分。另民事部分,台北地院去年已判黃、吳2人要連帶賠償蘇嘉全10萬元,並在臉書刊登道歉啟事30天。
黃文彥曾受訪說,「我只是一個平民百姓,讓前立法院院長用司法這樣告我...這種感覺真的很不好受,一個政治人物不應該用訴訟途徑來造成民眾整個生活紊亂」。
蘇嘉全去年3月則曾在民事庭出庭時說,「要看看污衊我的黃文彥到底是誰!」並強調,自己從政29年,一向清廉自持,沒任何貪污案件被調查或判刑過,這次人格操守遭嚴重污衊,絕對告到底不和解。(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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