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校監守自盜偷走900片國家隊口罩 下場超慘!要吃10年2月牢飯

出版時間 2021/03/31
中校李志交(圖)被控指示上士張政陽偷國家隊工廠口罩。資料照片
中校李志交(圖)被控指示上士張政陽偷國家隊工廠口罩。資料照片

國防部去年2月因武肺疫情吃緊,派兵協助口罩國家隊生產口罩,時任台北市後備指揮部中校李志交,被派駐新北市的「廣鉞淂」口罩工廠擔任督導官,竟指示好友上士張政陽,偷走900片醫療口罩。李男被查獲時否認偷竊,辯稱賣給朋友的口罩,是來自弟弟經營的湯包店;張男則認罪求輕判。台北地院今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物罪判李男10年2月、褫奪公權5年、張男則獲輕判1年8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需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官拜中校的李志交(41歲)在陸軍服役時,曾因債務問題遭政風調查,後來被調至台北市後備指揮部任職,去年2月18日軍方支援口罩國家隊,李男被派駐督導新北市「廣鉞淂」口罩工廠,豈料,李竟找來前部屬、陸軍上士張政陽幫忙偷口罩。

上士張政陽(右)被控配合中校李志交偷國家對口罩。資料照片

判決指出,去年2月23日,李男藉口整理口罩,要張男開車到廣鉞淂口罩工廠,將部分口罩裝入小紙箱後,偷偷裝入張男開來的紅色小跑車後車廂,然後開車載李男到台北市後備指揮部。

隔天2月24日早上,2人再開車到廣鉞淂,又偷裝1小箱約8分滿的口罩放入張男的後車廂,但遭同在廠區支援的沈姓士官長撞見,張政陽回報李志交後,李男要張男先行離開,他則留下查看是否事跡敗露。

同日下午,李男認為「危機解除」,要張男回廠繼續偷裝口罩,下午4時許,張男再裝一箱口罩離開,兩人共計偷走3箱口罩。得手後,李男聯絡從事旅遊業的林姓友人,約定晚間在國道一號湖口休息站,以總價8000元交易1000片口罩。

事後,目睹李男與張男偷搬口罩的沈姓士官長要求李男繳回口罩不成,於是告知同僚並向通報長官,去年8月初,軍方接到檢舉後,先將李男調至苗栗後服科,並將李男、張男移送法辦,期間傳出李對沈男懷恨在心,還跟朋友說「絕對弄死他(沈男)」,結果李、張二人遭檢方起訴。

法院審理時,張男坦承依李男指示,2天共將3小箱、每箱約300片的口罩運出廠區,第一天李男還先給他2包共200百片口罩,要他帶回家用,他指出,李男宣稱口罩是要送給長官或朋友,其他人都有拿,之後李還將其中1000片,每片8元轉賣給事旅遊業的林姓友人。

但李志交矢口否認偷賣口罩,辯稱從未親自或指示張政陽到廣鉞淂搬口罩出廠,去年2月24日在湖口休息站,是將弟弟的一般防塵口罩賣給林姓友人。

雖李男弟弟也證稱曾拿防塵口罩給哥哥,但法官認為,李男弟弟供稱的防塵口罩包裝是每包50片,裝在透明塑膠袋內,再裝在紙盒,與李男偷賣的口罩包裝不同,因此認定李志交偷賣國家徵用口罩。

至於李男轉賣給林男的口罩數量,雖檢方起訴認定李男偷賣1000片口罩,但李男否認,法官因此採取對被告有利認定,依據張男供稱,認定兩人共偷走3箱、每箱約裝300餘片口罩,總計共900片口罩。

法官審酌,張政陽坦承配合李志交偷賣國家徵用口罩,又沒有前科,符合減刑要件,但李志交在武漢肺炎疫情之初,民情恐慌導致口罩需求緊張之際,被派支援監督口罩工廠生產,卻監守自盜,請託張男一同侵占公有財物,雖僅獲取8千元犯罪所得,情節仍為重大,且又否認犯行,因此依侵占公有物重判李男10年2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張男則獲輕判1年8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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