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地下匯兌集團逮捕10人送辦。警方提供
刑事局破獲一起地下匯兌集團,該集團主嫌謝姓男子(41歲)原在嘉義開設藝品店,自去年8月初起招募成員,並涉嫌經營地下匯兌或擔任地下匯兌集團之外務車手,專門協助客戶將境內新台幣換算成人民幣、泰銖或越南盾往來進出,警方統計至今年3月經手金額高達新台幣7億元,不法所得約500萬元,警方日前逮捕主嫌等10人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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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破地下匯兌集團查扣贓款855萬元現金。塗豐駿攝
刑事局偵7大隊於109年間接獲情資,有不法集團從事地下匯兌工作,經專案小組分析比對相關涉案匯款帳戶金流,發現謝男等人涉嫌從事協助台商自中國大陸、泰國及越南等國與我國境內資金之異地收付與換匯等地下匯兌行為,涉嫌違反銀行法第29條、第125條非銀行不得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之規定。
警方見時機成熟於3月22日收網,在雲林縣、嘉義市、高雄市進行搜索,逮捕謝姓主嫌等10人到案,同時查扣現金855多萬元、汽車3部、電腦2部、手機14支等證物,另查出該集團經手金額高達7億元,不法所得約500萬元;全案依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條例送辦。
警破地下匯兌集團查扣犯罪工具等證物。塗豐駿攝
警方查扣BMW轎車。警方提供
謝姓主嫌經嘉義地檢署複訊後獲30萬交保,其他共犯分別獲5萬元交保。警方呼籲,民眾進行跨境匯款應尋正當合法之管道才有保障,不可貪圖一時之便或為節省手續費及匯差而委託地下匯兌辦理交易,稍有不慎恐血本無歸。(突發中心塗豐駿/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