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買屋、萬金買鄰!台北市萬華區萬大路一處老舊公寓社區近年來為鄰里關係困擾。一棟公寓住戶聯合指控3年前搬至該處的李姓男子,常因樓梯間開關燈、大門開關門等問題,高分貝怒飆鄰居,住戶指控,李男不但多次在梯間潑灑廚餘及尿液等穢物、將自家垃圾從高處丟下,還曾拿拔釘撬棒坐在樓梯間「駐守」,讓整棟公寓住戶出入惶恐,「我們30年平靜的社區從此不得安寧」,住戶氣憤地說,為求自保,大家各自在住家門口裝設監視器蒐證,此舉卻又惹毛李男,不時怒嗆住戶侵犯隱私,多名住戶無奈表示,李男像顆不定時炸彈,隨時找人吵架,已有3戶不堪其擾搬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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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行徑讓該公寓住戶非常頭痛,除李男外的9戶住戶中就有6戶出面指控李男,住戶C先生表示,李男搬至該公寓後,要求樓梯間的燈要24小時全天候亮著,「若隨手關燈,他會衝出來開,事後再飆罵住戶『是誰關的燈』」,李男還要求一樓鐵門要保持開啟,引發住戶擔心安全問題反彈,「但若他發現大門關上,就會衝到一樓把門打開」,C先生曾好言詢問李男開門用意,「他卻說『我就是希望你們被偷被搶啊,你們全家死光啊』,根本無法溝通。」
去年11月搬離的A小姐表示,本與母親住在該棟公寓已經30多年,李男前年搬進後,經常為小事凶狠飆罵鄰居,「樓梯跟扶手永遠不是乾的,總是黏黏稠稠,沖洗乾淨後,隔天又一樣」,還曾看見李男拿著鐵條站在公寓門口,讓她不敢出門;她因擔心年邁母親安全,只好搬走,她無奈地說,「本來想把房子賣掉,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種燙手鄰居應該也沒人要買。」
《蘋果新聞網》記者至該公寓採訪,直擊遭指控的李姓男子對著住戶飆罵,他走下樓梯,劈頭就嗆住戶「你是在看三小」,緊接著高分貝惡狠地詢問住戶是否關了樓梯間的燈,該名住戶態度低調急撇清,李男卻仍怒氣沖沖質問,「我比誰都沒良心啦、我比誰都狠啦、你是要單挑嗎?我是不是說不能關?你半年內都沒有關燈嗎?」李男妻子聽聞爭執聲,也持手機全程錄影加入戰局。
一群人在樓梯間為開關燈的問題吵得不可開交,李妻過程中建議住戶可以調出一個月內的監視器,來確認哪個住戶把燈關上,她表示剛搬來時,就跟住戶反應要全棟開燈,李男則在旁答腔,「你們關燈害我摔倒兩次,韌帶斷掉,還要去住院開刀,我兒子走路一跛一跛的,他也是因此摔過兩次,我們會這麼生氣就是因為這樣啦!」
另名住戶當場除了否認關燈外,也建議可以將梯間樓梯改成感應燈,卻引起李男大動肝火,「憑什麼換感應燈?公用樓梯不是你家的,你爸關燈我就是去堵他,他沒有資格關燈,樓梯是你家的嗎?你有種不要搬出去啊」,雙方情緒性的互吼,就連站在公寓外100公尺都聽得見,似乎真難取得共識。
《蘋果新聞網》記者聯繫上李男,他強調自己不是「惡鄰居」,針對住戶指控的內容「有部分不正確」,他向記者表示,他與妻子、兒子在2019年10月才搬至該處,僅居住1年餘;因妻子工作關係較晚歸,返回公寓時樓梯間都黑漆漆,對於腳不方便的妻子來說很危險,他要求樓梯間要開燈,目前已跟住戶達成協議。對於其他住戶指控他在樓梯間潑漆、亂丟垃圾等,他則表示,「不是我,如果指控的人有證據,我們就法院見。」
轄區警方表示,近年曾接獲該名李姓男子報案,稱有鄰居住戶關閉樓梯間的電燈,警方至現場協調糾紛;另去年7月間,也曾接獲其他住戶報案表示,李男持拔釘撬棒在梯間揮舞,警方獲報趕抵,發現李男情緒不穩定,其手中確實持有鐵棒,為避免他造成自己及他人受傷,警方予以強制送醫。
當地里長則指出,曾受理過該處住戶反應糾紛,她居中協調,出借里辦公室供住戶與民代、律師開會,目前在朝推動組織管委會方向進行,不過她認為,「住戶間應該敦親睦鄰,因為人家(李)是新購屋搬入的,多給他一點正向的關懷,不要排擠人家,是不是就不會搞成這樣?」
衡律法律事務所律師林芬瑜表示,該公寓的住戶若想成立管委會,恐怕曠日廢時,她建議可採圈選出管理負責人方式,先發通知書給全棟住戶,告知確切選舉時地,待選出公寓管理負責人後,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勸導該名鄰居丟棄穢物、噪音行為。
律師也說,另該名鄰居持鐵條造成住戶心生畏懼,恐也違反該法第22條,「其他違反法令或規約情節重大者」,建議可寄發存證信函,要求他限期改善等,不過律師也強調,住戶針對相關指控需自行提出舉證。
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組長曹筱筠表示,若如該公寓住戶所稱,該名李姓男子有持鐵條或堵在門口的行為,恐怕已涉及恐嚇或是強制罪,建議住戶應報警處理,她指出,民眾租賃或買賣房屋時,「不是只要看房子好不好,也需看一下鄰居的狀況,這些問題都會影響到居住的品質」,她說,若所有權的狀況沒有改善,可能會影響原住戶的房子租賃買賣。(突發中心潘姵如/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