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院少年及家事法庭女法官周靜妮被爆2019年8月審理一起少年對父母家暴案,當庭「動私刑」要少年下跪自己掌嘴,引發爭議。苗院自律委員會今針對當時周女為說服少年同意責付給母親帶回家管教,告訴他若不願責付,就要進少年觀護所收容,「進去可能會被其他收容少年戳屁眼、強迫自慰」等言行開會討論有無違失,最後決議「建議院長以苗栗地方法院名義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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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地院周靜妮法官接受《蘋果新聞網》專訪。丁牧群攝
對此,周女接受《蘋果新聞網》獨家專訪表示,當時她打算將涉案的16歲少年責付給母親,希望少年跟著母親去慈濟做善事,轉化心性,但少年很倔強,不願責付給母親,她才告知若被收容在少年觀護所,可能遇到的狀況,而且她最後雖裁定少年收容一個月,但有要求少觀所安排他與沒有攻擊性的其他少年同房。
周靜妮受訪說:「因為我擔心少年觀護所會發生同性性侵的情況,男孩子跟男孩子戳屁眼,或是拿原子筆性侵,我擔心會發生在他身上,我特別囑咐法警、少年觀護所,安排少年跟沒有攻擊性的室友住一起,以防他被性侵 。」
記者問周女會不會擔心被懲戒?她坦言:「一定會擔心,畢竟不知道會懲處到什麼程度,但我沒想到有人(指爆料者)怨念這麼深 ,想要置我於死地,甚至有媒體把我跟高官石木欽比在一起,這讓我非常傷心。」
周女還說,自己是低收入戶長大的孩子,十幾歲時父親過世,身為長女的她努力考上律師、司法官,撐起家計,未來若被懲戒免職或撤職,依法連律師都不能當。(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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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3:49
更新時間:16:16(新增自律委員會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