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戰兵因公失智國賠1010萬 父慟:判決不合理要上訴

出版時間 2021/03/23
陳子多原本陽光帥氣,案發後卻失智無法自理生活。合成照片
陳子多原本陽光帥氣,案發後卻失智無法自理生活。合成照片

陸軍特戰兵陳子多6年前下部隊執行任務時,被單索突擊吊橋斷繩上的滑輪反彈擊中頭部造成重傷,因腦部傷勢嚴重導致失智、生活無法自理,陳父提告國賠,今天(23日)高院二審判決國防部要賠償1010萬3082元,陳子多的父親陳大興認為,本案重點在於陳子多無任何過失,包括退伍薪資和未來的看護費用等,他認為賠1千多萬元太少了,至少3千萬才合理,將研議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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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子多的臉上至今仍留下明顯傷痕。家屬提供

陸軍特戰兵陳子多(25歲)6年前下部隊執行任務時,被單索突擊吊橋斷繩上的滑輪反彈擊中頭部造成重傷,陳因腦部傷勢嚴重導致失智、生活無法自理,陳父對國防部提告國賠,一、二審均認定軍方有疏失,一審判國防部賠償1070萬餘元,今高院二審將精神撫慰金從500萬元減為300萬元,另家屬已領取的團體意外理賠140萬元不應從國賠金額中扣除,因此改判國防部要賠償1010萬30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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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子多在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下部隊6天即因公受重傷。資料照片

陳子多的父親陳大興表示,本案重點在於陳子多無任何過失、軍方資源大過其他單位,用不合理的理由任意拖長訴訟過程、軍方滅失證據、軍方行政體系(如醫院)有與本案有關的重大過失形同惡意霸凌及欺負被害人;陳大興認為,軍方賠償1千多萬元實在太少,包括退伍薪資以及未來的看護費用等,至少3000萬元才合理,他會和律師研議後再上訴。

陳大興說,本案刑事一審已有明確的加害人鄭炳順(業務過失致重傷有期徒刑6個月),故軍方團體保險理賠,將來軍方可依國賠法向加害人索賠,而且加害人和這個保險根本沒有關係,他們提出的精神賠償部份得不到合理的補償,他非常不服氣,認為沒有公理。

陳大興表示,因為台大,長庚等各大醫院都認為陳子多終身無復原的機會, 且需看護,目前兒子生活無法自理,也未見好轉,仍在復健中,由於長期和短期的記憶受損是無法回復的,他和妻子身心俱疲,然而即使辛苦,2人仍不時相互打氣,給對方心理建設,輪流告訴對方,勇敢地去面對。

陳大興說,由於兒子需有專人看護以防意外,他要求國軍桃園總醫院假日不派看護要書面通知家長,院方卻回覆,反正只要離開院方視線,就不派看護,連到三總回診也不派,這就是他堅持要求看護費賠償的理由。

陳大興的委任律賴錫卿表示,陳子多屬重大失智與重大腦傷,隨時都需要有人在旁看護,看護也是一輩子的事,目前家屬和軍方的爭議主要還是在看護費用上;賴錫卿說,陳子多住院有軍方的看護負責照顧,但假日返家與家人團聚時,父母親也負責照護,軍方卻不願支付陳父和陳母的看護費用,由於目前只有判決書的主文,還沒有看到具體內容,還要與家屬商討後才能決定上訴與否?(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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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2021/03/23 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