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800萬元還脫產拒繳 窗簾公司負責人當庭遭管收

出版時間 2021/03/23
桃園窗簾公司江姓負責人(左二)欠稅800萬元未繳還脫產,遭到法官當庭裁定准予管收。桃園分署提供
桃園窗簾公司江姓負責人(左二)欠稅800萬元未繳還脫產,遭到法官當庭裁定准予管收。桃園分署提供

桃園1名窗簾公司江姓負責人,因漏開發票逃漏稅捐,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後,仍有800萬元的欠稅未繳清,桃園分署追查發現,江男欠稅後有出賣公司房產、變更公司負責人等一連串、密集性的脫產行為,經通知江男到場,仍未提出具體清償方案,昨天(22日)晚間桃園分署向桃園地院聲請管收,法官當庭裁定准予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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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分署表示,江男(約47歲)在桃園經營1家10餘年的窗簾傢飾公司,因漏開發票逃漏稅捐,經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在2016年9月間陸續移送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迄今仍有約800萬元的欠稅沒有繳納。

經桃園分署追查,江男自1999年7月至2016年1月間擔任窗簾公司負責人,國稅局在2015年6月間開始調查,該公司2011年至2014年逃漏稅捐之情事後,窗簾公司為了逃避強制執行,陸續將公司名下2間房子出賣給江男之岳母,岳母買下房子後僅經過約2年的時間,就再把房子贈與給江男的妻子。

江妻在2015年底另外成立一家窗簾公司,而這2間房子現在仍是作為江男妻子經營的窗簾公司店面,但對外仍以江男經營的窗廉公司名義招攬業務,加上公司名下的車輛也接連過戶給江男的哥哥、妻子等親人,而原本擔任公司負責人將近16年多的江男,則在2016年1月間卸任,並變更負責人為他高齡70多歲的父親,接著在數月後該窗簾公司就登記解散。

由於江男在知道欠稅後有一連串、密集性的脫產行為,桃園分署昨天通知江男前來說明,仍未提出具體的清償方案,隨即向桃園地院聲請管收,雖然江男的委任律師當庭以其患有疾病不適宜管收等為由提出抗辯,但法官審酌桃園分署提出的相關事證資料後,並未採納律師提出的抗辯,仍裁定准予管收,直接送監管收,若還未清償將管收3個月。(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