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肉烤出火氣 台南同校學長1槍斃了學弟判20年

出版時間 2021/03/22
烤肉烤出火氣 台南同校學長1槍斃了學弟判20年

(新增:判決理由)

台南市新市區成功街一處民宅去年10月4日凌晨發生槍擊案,吳姓男子酒後調侃國中學弟張姓男子,雙方引發口角扭打,吳男憤而返家取槍,朝張男開了3槍,其中1顆子彈射中左胸,造成張男傷重不治。吳男被依殺人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訊問後認為他涉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聲請羈押獲准,去年12月間被依殺人罪提起公訴,台南地院今判應執行20年,並延押2個月。

台南地院刑一庭庭長林臻嫺說明判決理由,經審酌被告吳芳毅明知非制式手槍、子彈對生命財產安全及社會秩序危害至鉅,持有槍彈期間長達6、7年之久,對於社會治安造成之潛在威脅程度非微。

又被害人是其國中學弟,彼此相識已有10餘年,僅因國中就學時期之事發生口角爭執、拉扯,即無視他人生命價值,開槍行兇,以宣洩個人心中不滿情緒,致被害人傷重不治死亡,造成被害人家屬難以撫平之哀痛,並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犯罪手段兇狠、目無法紀、情節重大,所生危害至深且鉅。

合議庭考量被告雖坦承犯行,但迄今仍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或給付賠償,彌補其等精神上所受痛苦之犯後態度,以其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非制式手槍罪,累犯,處有期徒刑7年6月,併科罰金1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殺人罪,累犯,處有期徒刑15年。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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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姓男子涉嫌酒後對學弟開槍,4小時後落網。資料照片/劉榮輝攝

檢警調查,吳芳毅(29歲)去年10月4日凌晨4時許,跟張修誌在市新市區社內77之4號前烤肉,2人因細故發生糾紛,吳芳毅因而心生怨懟,於是返家攜帶槍彈到張男住處理論。

同日凌晨4時55分許,吳男開車前往新市區成功街張男住處,看到張男走出家門靠近後,即朝他連開3槍,其中1槍射中張男左胸,1槍未中,1槍卡彈,張中彈後由家人緊急將他送往醫院急救,但仍因傷重同日晚間9時6分許不治。

警方獲報到場處理並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鎖定吳芳毅駕駛車輛,近午循線逮人,並起出一把改造手槍及一個空彈匣。吳供稱槍彈在2013年間以3萬元跟葉姓男子購買後一直放在家裡,檢察官去年12月17日偵查終結,依殺人罪提起公訴,全案台南地院審結後,今天下午宣判。(地方中心劉榮輝/台南報導)

發稿時間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