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國家隊的台灣精碳公司,被控從去年8月起在台南市歸仁及仁德區設立地下口罩工廠,自製非醫療用口罩,裝入合法廠商紙盒內,讓消費者誤認已符合醫療級口罩標準,高價販售。台南地檢署今天(18日)偵結,認為劉男等4人是高知識份子,濫用「口罩國家隊」名號,兜售私設產線所製劣質口罩,嚴重危害國家秩序,犯後掩飾卸責,建請法官求處重刑。
南檢指出,口罩國家隊成員、台灣精碳負責人劉男、業務總監陳男被控去年8月大陸地區購入3部口罩製造機及相關原物料,並運至仁德、歸仁地下工廠,由林男、胡女等人向劉男及不知情的「精碳公司」廠長學習製作口罩,並將部分生產口罩以塑膠袋包裝(俗稱裸包),並將裸包口罩出售。
林男等人明知「歸仁、仁德地下工廠」生產口罩,並非「精碳公司」在永康廠製造的醫用口罩,且不在「精碳公司衛字號」許可範圍內,仍決定以「藍色精碳公司紙盒」加以包裝,以提高買家購買意願。
劉男以每個15元價格,出售「藍色精碳公司紙盒」100至150箱(每箱480個)給林男等人,用在包裝自行製造的口罩,陳男則負責尋找買家,林男並僱用李男,及「精碳公司」前員工孫女,負責在「歸仁工廠」內,調校本件口罩機以製造口罩。僱用黃男等9人在「歸仁地下工廠」內,把所產出口罩,製成裸包,再裝入「藍色精碳公司紙盒」內,佯為合法製造醫用口罩並出售與他人。
林男等人明知「仁德地下工廠」生產口罩,沒有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其中偶有瑕疵品,藏放不易,胡女去年10月下旬,捐贈4萬多片瑕疵口罩給高雄某佛教育幼院用口罩。檢方統計,本案共售出141萬3千餘片口罩,不法所得共計1916萬9200元。
檢察官認被告林男、胡女、劉男及陳男等4人(均在押),都是學、碩士的高知識份子,竟利用武漢肺炎疫情、人心惶惶時,濫用「口罩國家隊」名氣,兜售消費者私設產線的劣質口罩,以魚目混珠之手法,從中飽其私囊,罔顧人民安全健康;林男、胡女更把瑕疵品贈予弱勢幼童,甚擬向公家機關遞送,致人死命,危害國家秩序至鉅,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地方中心辛啟松/台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