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文科大2016年迎新活動,發生學長姊要新生玩遊戲脫衣褲的爭議。翻攝畫面
針對景文科大迎新活動玩過火,引發涉犯強制罪的爭議,律師廖芳萱認為二審改判2名學長姊無罪是合理的,因為強制罪的構成要件是使用強暴脅迫手段,「如果學長姊只是以遊戲規則及起鬨方式要新生脫下內衣褲,而不是動手扯下新生的衣褲,距離強制罪還有一點距離」。
相關新聞:大逆轉!景文科大迎新變「淫新」 學長姊拱新生脫內衣褲「2人改判無罪」
廖芳萱表示,強制罪定義是以強脅手段妨害他人行使權利,或使他人做沒有義務做的事,但被害人的自由不一定完全受到加害人的壓制。
以景文迎新活動來說,廖舉例如果學長姊威脅新生說「不脫內衣褲的話,以後在學校見一次修理一次」,或是幾個人架住新生強脫衣褲,恐構成強制罪,若只是如同本案情節起鬨說「過去都是這樣玩」、「放不開」,應該還不到強暴脅迫的程度。
律師林育杉認為,迎新團康活動尺度太開,造成參加遊戲的部分新生在眾人面前感受到群體壓力,擔心不脫會被視為不合群、掃興,於是有些人照做,但有些人堅持不脫,法院審理學長姊是否構成強制罪時,會審酌他們當時言行以及有無強迫脫衣褲的犯意,作為判決的依據。(丁牧群/台北報導)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