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騙友人要租屋,取得鑰匙後詐租屋客4萬多元為桃園地檢署依詐欺罪嫌聲請簡判。資料照片
桃園1名李姓男子去年5月間缺錢花用,得知楊姓友人名下有房產,乃佯稱要租屋取得鑰匙,私下再張貼出租公告,施姓男子上門租屋而不疑有他繳納4萬多元的押、租金後,李男避不見面,經施男報警究辦,桃園地檢署今天(10日)依詐欺罪嫌將李男聲請簡易判決。
檢警調查,57歲的李姓男子是在去年5月間向楊姓友人表示欲承租位其名下位於桃園市新屋區的一幢透天厝,楊男不疑有他交付了鑰匙;未料,李男自行張貼租屋訊息,施姓男子上門租屋時,李男要求先付租金及押金等共4萬7500元。
事後,急著搬家的施男多方連繫李男,李男不僅避不見面,連手機也打不通,經施男報警後才查出上情,由警方將李男依詐欺罪嫌送辦,桃園地檢署今天依詐欺罪嫌將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