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300萬墨翠只要半價!他借150萬買到手 鑑價結果只剩5位數

出版時間 2021/03/10
蛋面墨翠與冰種白翡鑲鑽戒指。資料照
蛋面墨翠與冰種白翡鑲鑽戒指。資料照

北市一名高姓男子2017年間向銀行借貸後,以154萬8000元向皇翠公司購買一顆號稱價值300萬元的「冰玻種」墨翠,事後經中華民國珠寶玉石鑑定所鑑定,該墨翠未達「冰玻種」品質,價值根本只有7萬3000元,高男不滿被詐騙,憤而提告要求皇翠全額退費,加上貸款利息、鑑定費共160萬餘元,台北地院認為,高男的貸款利息及鑑定費非訴訟支出,再扣除墨翠本身價值,日前判皇翠要退高男142萬7000元,可上訴。

據了解,墨翠是翡翠中的一種,「墨」就是黑色、「翠」指的是綠色,墨翠並非黑色翡翠,而是很深的綠色,若綠色過度濃密導致外觀是黑色,就是極品的墨翠,而現行翡翠只有A類才是純天然翡翠,俗稱A貨或A玉,B類則是則浸過強酸,漂白後再注入樹脂,屬劣質的翡翠,至於「冰玻種」,是翡翠其中一種,與玻璃類似,但結晶顆粒稍大,肉眼可觀察到,該種翡翠的透明度僅次於玻璃種,如冰塊一般,給人冰清玉瑩感覺,為大眾所喜愛。

高男主張,經營珠寶買賣的皇翠公司店員曹如玉向他鼓吹,有一顆「冰玻種」的墨翠,沒有無石花、雜質等,市價達300萬元,開價150萬元,具增值潛力,他頗為心動,但資金不夠,於是在曹女誘導下,辦貸款陸續付了150萬元,加上戒檯4萬8000元,共154萬8000元,事後,他找中華民國珠寶玉石鑑定所鑑定,發現該墨翠竟然未達「冰玻種」品質與標準,市價僅約7萬3000元。

高男還指控,曹如玉明知墨翠是翡翠中最低等級,卻以高價出售,害他損失154萬8000元,加上貸款利息4萬9000餘元、鑑定費5900元,共計160萬餘元,因此打官司要求皇翠或曹女擇一或連帶賠償。

曹如玉則指出,她只是皇翠的名義負責人兼店員,實際老闆是黃光增,販售的珠寶價格都是黃男所定,而珠寶的鑑價會隨著許多變數浮動,沒有所謂的合理市價依據,該墨翠並無石花、雜質等,照光會透出清澈的綠色,市面上比該墨翠品質較差的成交價很高,且出售前有請高男先研究,也曾建議不要貸款購買,但高男仍表示經過評估願意購買,沒有欺騙高男。

曹女還說,高男提出的中華民國珠寶玉石鑑定所鑑價證書,記載的價格只是「原石成本」,不包括設計、配石及鑲檯飾金、貨物稅金等管銷費用,鑑價證書不完整,高男將墨翠請中華民國珠寶玉石鑑定所鑒定及法院送台灣聯合寶石鑑定教學中心,都證明是A貨墨翠,不能僅因投資失利就認為被騙而要求退費、賠償。

法官認為,根據中華民國金銀珠寶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說明,國內對珠寶玉石沒有鑑價標準,中華民國珠寶玉石鑑定所所長黃傑齊也說明,珠寶玉石鑑定沒有專業證照,一般先是鑑定真假及是否加工過,最後才鑑定品質,再依據品質提供鑑定價格。曹如玉是根據所學及老闆告知的價格、品質向高男銷售,她沒有鑑價能力,無法認定曹女判斷及錯誤而有過失,本案純屬買賣糾紛而非詐騙爭議。

法官還指出,曹如玉曾對高男說,「今天來了一顆霹靂無敵的收藏品」、「可以媲美公司的鎮店之寶」,而曹女是店員代表公司,高男應向皇翠求償而非曹女,但曹女有保證該墨翠具有「冰玻種」品質,但鑑定後價值僅為7萬3000元,法院請台灣聯合珠寶玉石鑑定中心鑑定結果,市價頂頂多14萬5000元,認定高男高價購買而有損失,審酌後,扣除戒檯、鑑價價格,判皇翠要退還高男142萬7000元,至於高男認為利息是高男與銀行間的契約,而鑑定費是高男自行委託,非訴訟支出,不能請求,因此判高男可獲賠142萬7000元,可上訴。(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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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