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歲迷魂女匪黃美万被依強盜罪起訴。翻攝畫面
台北萬華區67歲迷魂女匪黃美万曾多次下藥搶劫老翁,被台北地院判刑8年,正上訴高院審理中,沒想到她惡行不改,去年3到11月間,再犯3起搶案,都是鎖定落單老翁,佯稱要陪酒搭訕,再趁機下藥洗劫財物,若對方不上鉤,就直接搶劫,台北地檢署今再依強盜、竊盜等罪將她起訴。
黃女20多年前曾於花蓮地區經營旅館,當時便以類似手法迷昏被害人洗劫財物,遭判刑入監服刑。出獄後轉戰台北萬華區,2017年被台北地院依6個強盜罪判刑8年10月,現正上訴高院審理中,另2個竊盜罪、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部分則被判刑10月,去年8月已易科罰金執行完畢。
然而黃女食髓知味,去年3月27日凌晨,在台北捷運龍山寺1號出口處搭訕謝男,假裝願意陪酒要將謝男帶到自己的住處留宿,趁機下藥,謝男失去意識後,竊走3600元現金、身分證、悠遊卡等,還將謝男棄置在路邊。
同年11月1日晚間,黃美万故伎重施,鎖定路過的許男,偕同回到許男住處,再外出買酒,許男不知道引狼入室,翌日醒來才發現被盜走手機、香菸及現金500元。
同月9日凌晨,黃女蟄伏在街口尋覓適合對象,鎖定已經微醉且步履蹣跚的陳男,上前邀約一同飲酒,陳男發現異常後不上當要離開,黃美万竟然將陳男逼到路邊讓陳男進退不得,再撲上去當街行搶,陳男掙脫時還慘遭抓住肩膀、手部,踉蹌摔倒,鼻樑、膝蓋等皆有挫傷,而黃女則強行搶走陳男口袋裡的2000元現金、1串鑰匙後得逞離去。
三起案件黃美万總計竊得1萬2000元,檢察官今依竊盜、強盜等罪將黃美万起訴。另外,檢察官認為黃女再三犯案,顯示已經有竊盜犯罪的習慣,建請法院依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宣告強制工作。(甘庭嘉/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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