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伯開車撞飛弟媳 全因母親留下的房子被弟奪走

出版時間 2021/02/28

北市男子吳憶建與弟弟爭奪母親過世所留房產而互告,2017年開完庭竟駕車衝撞弟弟夫妻洩憤,造成弟媳彈飛重摔、差點沒命,吳男堅稱當時想開車靠近弟弟警告:「做人不要太超過!」但手腳不靈活而失控撞擊,最高法院認定他狡辯,維持更一審見解,依殺人未遂罪判刑6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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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憶建(左)開車故意衝撞弟弟、弟媳洩憤,被依殺人未遂罪判刑6年定讞。資料照片

判決指出,吳憶建(70歲)的母親過世留下北市興隆路三段一間一樓房子,本來登記在吳男名下,吳男經商失利,讓弟弟(64歲)買下房子一半產權,用房子抵押貸款還債,事後吳男聲稱沒拿到這筆錢,兄弟倆鬧翻,弟弟打官司勝訴,法院判決吳男要把房子清空交給弟弟。

吳男自認受委屈,不甘一家三代住了30多年的房子被弟弟奪走,連他的兒、孫都挨告,弟弟卻宣稱對他有恩,2017年9月27日下午3時許,雙方另因毀損債權糾紛到台北地檢署開完庭,吳男搶先一步開車到弟弟夫妻回家必經巷道逡巡,等2人一出現,立刻逆向迎面撞去。

由於窄巷兩側停滿機車,弟弟夫妻無處可躲,弟弟擋在妻子前面,左側手腳挨撞,痛得跌坐在機車堆裡,瞥見吳男加速逃走,轉頭卻沒看到妻子,連忙起身尋找,在10多公尺的後方發現遭撞飛落地的妻子,已失去意識。

2人被送醫急救,弟弟傷勢無大礙,弟媳眉毛被削去一半,還因顱內出血、肋骨骨折和小腸、大腸腸繫膜撕裂傷引發腹內出血,住進加護病房命危,幸好開刀搶救後保住性命,但弟媳醒來完全不記得被撞與送醫過程,更留下左手不能動、腹部脹氣與左耳重聽等後遺症。

吳男逞兇後2天,偷偷到醫院打探弟弟夫妻傷勢,被警員發現追捕,吳男拿出隨身攜帶裝有汽油的保特瓶,朝警員身上潑灑汽油還作勢用打火機點火,被多位路人協助警員制伏送辦,一度被法院裁定羈押。

吳憶建開車撞弟弟、弟媳。資料照片

吳男否認預謀衝撞弟弟夫妻,辯稱他去事發地點附近影印文件,正好看到2人要走回家、有說有笑,他開車想靠近弟弟警告:「做人不要太超過!」但他有糖尿病與高血壓,手部又罹患關節炎,一時不靈活而失控,快撞上2人之前,他有踩煞車。

一審勘驗街道監視畫面,認為吳男開車一直往左偏向弟弟夫妻迎面而去,相距約3公尺時還加速,撞擊前一秒,車子的煞車燈才亮起,已無濟於事,且吳男撞人後沒停車查看,立刻加速逃離,更精準煞車閃過路邊停車後轉出巷口,毫無不靈活之處。

一審認定吳男心存即使撞死弟弟夫妻也無所謂的不確定殺人故意,純粹因為2人命大而沒喪生,依殺人未遂罪判吳男8年徒刑。不過二審認為吳男在撞擊前有煞車,應無殺人意圖,改依傷害罪判刑2年8月。

最高院質疑二審的見解,發回更審。更一審與一審同樣認定吳男有撞死弟弟夫妻的意圖,依殺人未遂罪酌減改判為6年徒刑,最高院駁回上訴定讞。

吳男本案另因潑灑不明刺鼻液體,企圖阻擋法院強制執行點交房屋給弟弟,以及潑汽油襲警還想點火的舉動,被依2個妨害公務罪各判刑8月,合併應執行1年2月徒刑,已先定讞並執行完畢。(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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