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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跟學長到酒吧喝酒,因喝到爛醉讓學長載回住處,沒想到醒來後趕到肛門疼痛,且於沖澡後發現留有血跡,察覺有異而報警處理。
判決書指出,小陳在2020年跟學長到台中的酒吧喝酒,小陳因喝酒過量嘔吐且不省人事,於是學長凌晨6時騎機車載小陳回小陳家,小陳清醒後感到肛門疼痛,沖澡後發現有血跡,立刻問學長「我屁股痛痛的啊」、「你有沒有怎樣」、「我們有怎樣嗎」,而學長僅輕描淡寫答稱:「你6:00多吧」、「我6:30左右就走了」,小陳感到不對勁報警處理。
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小陳跟學長約在早上6時多回到住處,但是學長到了9點28分才離開,前後滯留該處時間長達3個多小時之久,與當時說6時30分左右就走的說法差異甚鉅,而且在小陳的內褲還採集到學長的體液,認為學長的生殖器,應有直接或間接碰觸小陳內褲。
不過學長到案後否認犯行,稱當天小陳在沖澡過程中告訴他屁股不舒服,希望他可以到外面去,所以就留小陳一人在浴室,但他有在小陳房間內自慰,約10分鐘後發現小陳沒有從浴室出來,到浴室察看才發現小陳倒在地上,並把小陳的腳抬起來檢視有無傷口,「當時確實有看到一點點的血跡,我就隨手拿一張衛生紙幫小陳擦拭,可能因此不慎拿到自己先前使用過的衛生紙」。
但台中地院審理時,學長改稱有聽到小陳說屁股痛痛的不舒服,但是從外觀上看不出血跡等。台中地院認為,學長前後供述有所不符,且學長擦拭自慰後所遺留精液之衛生紙,若再拿來幫小陳擦血,怎會沒在送驗衛生紙中發現小陳任何血跡。最終,法院2月23日依乘機性交罪判學長3年8個月。(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