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局女員工之死】執行長脫身關鍵曝光! 她向閨密認當小三:偶爾開心偶爾悲傷

出版時間 2021/02/25
物理治療所廖姓前執行長(右二)被控性侵衛生局女員工害自殺獲不起訴。資料照片
物理治療所廖姓前執行長(右二)被控性侵衛生局女員工害自殺獲不起訴。資料照片

新北市衛生局林姓女員工去年7月3日從新北衛生局墜樓身亡,她生前在臉書貼文遭長照機構負責人廖男性侵,林女父母提告廖男涉犯強制性交、性侵致被害人羞忿自殺罪,檢察官調查過程中,傳喚17名證人,雖有人曾聽聞林女曾透露被廖男性侵,但檢察官認為,這都只能算是傳聞證據,且死者的高中同學證稱,林女曾坦承是廖男家庭的第三者,「偶爾開心偶爾悲傷」,檢察官另審酌林女與廖男的往來對話,均不像被性侵後的反應,認為性侵罪嫌不足,將廖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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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調查的證據,包括根據廖男提出的對話紀錄、兩人親密照及影片等,以及林女的相關就診,並傳喚林女生前好友、主管、同事等17名相關證人。

林女生前的林姓衛生局同事曾出庭證稱,林女曾透露,在廖男公司任職時,某次餐敘後和廖男及另名女生去續攤,廖男一直吐,後來回到公司,廖男利用兩人獨處時,問她可否親她,被她拒絕,就用較激烈的方法性侵她。

林女另名邱姓男同事也證稱,有次林女在電話中告訴他被廖男性侵,他曾問林女為何不去報警,但林女表示已經過了1個月,且擔心說出來不知道還能否在長照界工作,林女還透露,案發後廖男曾對她下跪認錯,表示會離婚、對她負責,才和對方交往,「覺得只要兩人在一起,就不會那麼痛苦了」。

但檢察官認為,邱男及林姓衛生局同事曾聽林女轉述被性侵,只能算是傳聞證據,無法據此認定對廖男不利,而林姓衛生局同事則因還曾幫林女向廖妻透露廖男婚外情的訊息,可見與林女交情良好,說詞可能有所偏頗。

此外,林女的閨密吳女出庭證稱,她和林女是很好的朋友,她在2018年認識廖男,林女約她和廖男3人用餐,當時林女神色均無異狀,後來林女告訴她正和廖男交往,並表示自己是第三者,和廖男交往「偶爾會開心,偶爾會很悲傷」,因為不能像一般正常戀情要求隨時隨地陪伴,偶爾還要看到廖男在臉書po出妻子和家人出遊照片,「心裡很不是滋味」。至於開心的部分,林女跟廖男下班會一起吃飯,也會一起出去玩。

吳女說,她曾勸林女分手但都失敗,她說還想要再等等廖男,而2017年9月24日,也就是林女指控被性侵的7天之後,吳女曾和林女帶狗到南投玩,當時林女看來正常,也和她有說有笑。

檢察官考量林女2018年6月到2019年7月在臉書po出和廖男餐敘、出遊等照片,以及2018年9月po出的文章,可看出對廖男的感謝之意,認為她若真被性侵,不至於這麼做。

檢察官另調閱廖男與林女的通訊紀錄,發現兩人從2017年12月到2019年11月間,每天對話頻繁,林女甚至曾表達對廖男的愛意及關心,也曾與廖男分享閨密的感情,傳訊祝福廖男生日快樂,也曾主動約廖男見面。在她搬家後,也曾主動將地址告知廖男,並約他到租屋處過夜。檢察官認為,這些舉動與一般性侵被害人的反應不同,因此難以認定林女生前在臉書的控訴是否為真。

檢方因此認定,本案查無積極證據認定廖男有性侵犯行,且林女已於去年7月3日墜樓身亡,難以認定她的死亡與兩人性行為有因果關係,因此檢察官今將廖男不起訴。(王怡蓁/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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