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陳姓婦產科醫生與妻結婚30多年但感情不睦,11年前拋下妻子與診所赴美不歸,醫師娘去年提告指控陳男在台時嫖妓成性、騷擾護士等性癖奇特,現又滯美不歸,要求離婚;陳男則反控妻子是河東獅,他因不堪妻子經常暴力相向,才逃到美國跟女兒同住,也同意離婚,高雄少家法院審理後判准。
陳妻提告指出,她與擔任婦產科醫師的陳男兩度結褵,第一次是1975年,兩人生下女兒後於1985年離婚,5年後因父母極力勸和,又於1990年再度結婚,婚後不久她帶著讀國中的女兒赴美就學,陳男則在高雄開診所行醫,她則台灣、美國兩地奔波,直到2002女兒大學畢業她才回台定居,卻發現陳男罹患「色情妄想症」、「精神官能憂鬱症」,不但嫖妓成性、愛玩女人,還會性騷擾護士,造成她精神上莫大痛苦。
陳妻說,每次陳男偷吃被發現就會跟她吵架,並在吵架後寫一張又一張的「悔過書」、「協議書」、「誓言」等求取她原諒,但陳男慣性嫖妓行為已違背夫妻忠誠義務,讓她完全失去對另一半的信賴,且11年前陳男以去美國幫女兒搬新家為由離台赴美,此後就滯美不歸,連診所都不管,害她須自行處理善後,心力交瘁,這11年來陳男棄她不顧,兩人婚姻已名存實亡,因此訴請離婚。
陳男則說,與妻子結婚時他在市立醫院服務,後來自行開業,業務非常繁忙,但妻子脾氣暴躁,大小事輕則大吼大叫,進而使用暴力,他不堪其害,才會在1985年2月跟老婆協議離婚,5年後妻子要求復合,他原以為她個性會改,沒想到再婚後仍是暴力依舊,他為免再受傷害,才在11年前到美國與女兒同住,迄今因妻子暴力行為始終不敢回家,也一直為不能回家而困擾,既然妻子提告訴離,他也同意離婚。
高雄少家法院審理認為,夫妻應相互尊重以增進情感和諧及誠摯相處,若此基礎不存在導致夫妻無法共同生活,且無復合可能,就應認有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存在。經法院查詢陳男入出境紀錄,發現這11年來他僅幾次短暫回台,數日後就再度出境,可見他實際上早已久居國外,兩人已分居多年未共同生活,情感越形疏離,且均無再繼續維持及共同經營婚姻之意,因此判准離婚。(王吟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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