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不在我卻受罰,工作居留全泡湯!」台灣國際勞工協會今天(22日)上午,帶領近30名移工在移民署前舉布條陳情,抗議移民署不合理的制度,因仲介與雇主的疏失,導致移工居留逾期,最後卻懲罰移工。移民署表示,疫情期間移工不慎逾期居留如未滿91天,已有相關協處機制,截至目前已協處15名移工重辦居留,但該協會所提3名移工均逾期300多天,仍應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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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10時,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帶領近30名移工在移民署前陳情,他們分別以中、菲、印尼語高呼「錯不在我卻受罰,工作居留全泡湯!」口號,長期支持勞工運動的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及民眾黨立委賴香伶也到場聲援,警方在移民署大門外架設柵欄,維持秩序及交通。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指出,陸續接獲3起「移工居留逾期但不可歸責於本人」的案件,商請移民署考量個案特殊狀況予以回復居留,卻遭駁回。3名移工中,有2名有勞動部核發的聘僱許可,1名有勞動部核發的轉換雇主許可,卻分別因仲介、雇主的疏失,導致居留逾期,而移民署「只看天數,不問緣由」,以「逾期時間過久」為由來駁回移工的居留申請,要求移工出境後重新辦理來台。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表示,從移工引進到台工作,從來沒有任何人告知他們辦理居留證的資訊,而且要移工配合移民署的辦公時間來請假十分困難。更遑論在長照制度不足下的家庭看護工,「請假去辦居留證」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他們勤勤懇懇工作,沒有做錯事情,最終卻因仲介、雇主的疏失,被迫面對被遣返的命運。」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說,不只是侵害勞工在台的工作權,連急需移工協助的雇主,也深受其害!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強調,3名移工已將護照、居留證交予仲介或雇主,並且也催促辦理居留事務。而辦理居留證必要文件為「聘僱許可函」,可是聘僱許可函被勞動部認定為「雇主的文件」,移工不可能經手、取得。就算移工取得聘僱許可函,上面的文字沒有任何雙語,移工無法閱讀理解。
另外,台灣國際勞工協會也說,從移工入台到工作期間,移民署、勞動部從未向移工宣導辦理居留時所需要的文件、如何辦理等資訊,因此他們只能相信、依賴仲介的說法。加上移民署的多語網站及申請居留的申請表對東南亞移工不友善,只有中、英雙語,沒有印、菲、越、泰移工慣用的母語。
針對3名個案,台灣國際勞工協會重申,移工已委任仲介或雇主辦理居留,但逾期的情況發生時,責任仍在移工本人身上。在諸多現實條件都不利於移工時,為何移工是最終承擔者?移民署應審酌個案特殊情形,予以回復居留身分,會同勞動部,建立一站式服務,即在勞動部發出聘僱許可時,副本給移民署同步辦理居留文件,避免相同個案一再發生。
關於台灣國際勞工協會陳情,移民署則回應表示,外國人本有應注意自身居留效期義務,如遇天災或其他不可避免事變才有不可歸責情形。外國人居留延期除由本人申請外,也可委託他人或移民業務機構代辦,不能因為受託人未辦妥而要求免責,仍應注意受託人有無辦妥,如有損害可向受託人求償。
移民署說,目前本案3名移工均已逾期居留300餘天,也分別向仲介、雇主提出求償,並已由地方勞政機關協調。有關該協會及到場4位立法委員所提改善移工聘僱及居留的相關友善措施建議,將擇期與勞動部研商,以維護移工權益。(突發中心高鈞麟/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