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前女友回家卻帶到旅館性侵,男子強制性交罪嫌起訴。資料照片
桃園一名風姓男子去年5月與前女友到KTV唱歌後,佯稱一起搭計程車送她回家,卻指示運將載到龜山區一家旅館,風男打傷她的臉部後性侵得逞;風男雖辯稱你情我願,但因被害人指證歷歷,桃園地檢署今天(20日)依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
今日熱門:【浪巢續愛】苦了點但不放棄!毛孩幸福轉運站 遇疫情燒光800萬積蓄
檢警調查,31歲的風姓男子去年5月中旬清晨與前女友到KTV飲酒唱歌後,風男佯稱與其一起搭乘計程車,並送她回家;未料,2人上了車後,風男卻指示運將開到龜山區一處旅館後,半推半拉之下把她帶進旅館。
進入房間後,雙方因發生爭執,風男徒手打傷女友臉部,女友氣呼呼地躲進廁所,並以手機視訊方式向胞兄求救;惟被害人從廁所出來後,風男無視其反抗,把她壓制在床,強脫衣褲性侵得逞。
經被害人報警究辦,風男供稱被害人雖說不要、不要等語,但他也說「差不多快結束了」,她也沒有強力反抗,辯稱雙方是你情我願;惟被害人指證歷歷,桃園地檢署今天依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