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警消在三重地區取締爆竹煙火。翻攝畫面
每逢農曆春節期間,民眾為了喜氣應景施放爆竹煙火,也讓許多商家趁機非法販售牟利,新北市消防局因此在春節期間加強取締,在三峽區金紙行內起獲超量爆竹煙火共計207.4公斤,另在新莊老街也有攤販販售煙火,共取締54公斤,還有三重區大同南路一間商家也被檢舉超量存放130公斤,都被依爆竹煙火管制條例舉發,可開罰6萬至3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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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消防局表示,除夕晚間三重消防分隊接獲檢舉,在大同南路一間商家內有存放超量爆竹煙火,警消獲報前往取締,起獲總重130公斤的爆竹,總火藥量達43.247公斤。
而大年初一新莊消防分隊同樣也是接獲檢舉,在新莊老街有攤販當街販售煙火,警消當場查獲各式爆竹煙火共54公斤,總火藥量17.89公斤。皆超過法令容許儲存上限,警消經清點封存後,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28條規定舉發,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
新北市消防局呼籲,切勿堆積存放大量爆竹煙火,避免因儲存不當導致發生重大火災或爆炸意外事故,民眾若發現有存放爆竹煙火,應立即撥打119檢舉,經查獲屬實者最高可獲得15萬獎金。(突發中心黃子騰/新北報導)
警消在三重一間商店內起獲超量爆竹煙火。翻攝畫面
警消告誡業者切勿超量存放。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