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對情侶2年前來台灣旅遊時,在旅館產下女嬰後再裝進塑膠袋棄置燒肉店廚桶,檢警偕同法醫解剖後,發現女嬰出生時是活著的,卻「非自然死亡」,由於這對情侶產嬰後已回新加坡,檢警多次透過司法互助管道請求星國提供這對情侶DNA進行比對,以確認小孩雙親身分,但新加坡以武肺疫情肆虐不方便提供,多方拒絕,由於客觀證據都指向這對情侶涉有重嫌,北檢已將全案轉為偵字案,將這對情侶列為殺人罪、生母殺嬰罪被告,發布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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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轟動台灣、新加坡的社會事件,要從2019年2月26日說起,當天上午8點多,新北市新店區一家環保公司工作人員忙著整理由各地收回來的廚餘桶時,發現一袋黑色垃圾袋,當下納悶,怎麼會有人將塑膠袋放進廚餘桶?隨即用刀割開袋子,赫然發現裡面竟然裝著女嬰屍,嚇得趕緊報警處理。
警方從廚餘桶反向追查第一案發地點,先查出廚餘桶原本放置在台北市西門町附近的1家燒臘店,再調閱廚餘桶附近監視畫面,發現1名頭髮染成金色的年輕男子,在當天凌晨4點左右,拎著黑色塑膠袋,在台北市昆明街、武昌街一帶繞圈,最後將塑膠袋丟入燒肉店的廚餘桶內。
警方追查發現丟棄塑膠袋的金髮男子是新加坡籍的王姓男子,當年23歲,他與大一歲、同國籍的郭姓女友,於同年2月19日搭機來台,住進西門町一家精品飯店,26日清晨他將女嬰丟進廚餘桶後,2人當天立即退房並搭機返回新加坡。
專案小組前往2人投宿飯店客房搜證,在浴室排水孔採集到血跡反應、毛髮,與女嬰DNA進行比對,結果相符。由於女嬰胎盤臍帶仍完整連結,研判應是足月生產,檢警偕同法醫進行解剖,發現女嬰的肺泡曾經通過氣體,呈現擴張狀態,顯示女嬰出生時曾經活著,為《民法》定義的「人」,而她的死亡並非自然死亡,有可能是被裝進塑膠袋前就死亡,但也不排除是被裝入塑膠袋活活悶死。
由於檢警調閱監視畫面,發現郭女當時挺著大肚子逛超商,旅館櫃台人員也表示,郭女入住時大腹便便,26日退房時,郭女彷彿變了魔術,肚子突然消失,再加上王男拎著塑膠袋棄置廚餘桶,檢警認為從這些客觀事證顯示,這對新加坡情侶涉案程度最高。辦案人員懷疑郭女可能將飯店浴室當產房,生下小女嬰後再由王男打包丟棄。
根據新加坡《刑法典》規定,若是計劃性殺嬰,最高恐將以唯一死刑「謀殺罪」論處;若是生母殺嬰,則會被處終身監禁或10年以下徒刑;丟棄嬰屍最重會被處2年徒刑或罰金。
在台灣,若女嬰在活著時候被丟棄在廚餘桶,王男將涉犯我國《刑法》271條的殺人罪,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於生母郭女則可能涉犯同法274條「生母殺嬰罪」,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事件爆發後,郭女父親曾接受新加坡媒體採訪,直說女兒沒有懷孕,他的眼睛沒有那麼差,分不出女兒身材的變化,堅稱外界指稱的孕肚照只是肥胖;郭父還提及女兒昔日曾墮胎,但當時男友並非王男,他也有嚴加斥責,郭父更強調若女兒真有到台灣產嬰棄屍,「她就要自己承擔。」
王姓男子也向新加坡媒體喊冤說,郭姓女友從沒懷孕,案發時他從沒離開過飯店,更沒丟過東西,覺得台灣報導莫名其妙;王男父母也說,相信兒子,若遭冤枉不排除提告。
雖然客觀事證都將矛頭指向王男、郭女,但專案小組不敢大意,仍要釐清2個關鍵,第一、小孩是不是2人的,第二、在女嬰斷氣前,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因此一直希望2人可以親自來台說明,並提供DNA檢體比對,希望釐清整個事件,若孩子不屬於2人,至少也可以還他們清白,但2人就是不願來台說明。
不僅如此,專案小組也透過司法互助,請求新加坡相關單位能夠提供2人的檢體進行比對,確認他們與女嬰的關係,據悉,新加坡卻一直以武漢肺炎疫情為由,未積極處理,讓整起案子變成懸案。
至於案發後王男與郭女現況,根據去年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棄嬰事件發生後,原本「神隱」1年多的王男,去年突然在IG上宣布「求婚成功」,而求婚的對象就是郭女,依照王男的PO的照片,2人在飯店大床旁合照,郭女手捧花束,床上則點綴著氣球與花瓣排出的愛心,牆壁上也裝飾著紅色的「Love」字樣氣球,另1張照片中,郭女還滿臉笑意切蛋糕。(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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