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陸軍裝甲部隊周姓士官原本擁有美滿家庭,與黃姓美妻育有2名子女,豈料周男的軍中學長劉男覬覦妻子美色,為了挑撥他們夫妻感情,去年7月故意約周男上酒店狂歡,暗中通知妻子進包廂直擊,她目睹丈夫脫到只穿一件內褲爽抱酒店妹,當場氣炸怒離婚。事後周男得知竟是學長通知妻子到場,怒告學長求償50萬元,台中地院認定劉男確實做出毀人婚姻的缺德事,判他要賠周男20萬元。
周男提告指稱,劉男是他軍中同事也是學長,有固定一群朋友下班後相約唱歌、小酌,2020年7月2日晚上,劉男邀他去酒店喝酒,進入包廂不久,他的妻子竟然衝進來,看見他與酒女的互動,造成夫妻關係出現嚴重裂痕。
周男告訴法官,事後妻子要求離婚,他查看妻子的LINE對話紀錄,竟發現妻子與劉男關係十分曖昧,2人從2020年6月17日起,時常互道「愛你」、分享種種生活大小事,他追問妻子為何與劉男搞曖昧,才發現劉男因為愛慕妻子,從中挑撥,導致夫妻倆於酒店事件發生後不到半個月就離婚,因此向劉男求償50萬元。
劉男出庭否認故意挑撥黃女與周男感情,也不承認設局邀周男上酒店、暗中通知黃女到場,還說自己被黃女利用了,才會傳送「愛你」訊息給她,而且此事鬧到自己遭軍方撤職,至今待業無收入,沒錢賠償周男。
法官為了釐清事實,傳黃女出庭作證,她說自己與周男原本感情很好,後來離婚都是因為劉男介入,「2020年6月,劉男有天跟我說周男會上酒店跟女生親吻擁抱,還說周男在男性聚會時,數落我哪裡哪裡不好」,黃女為了獲知周男更多不為人知的一面,開始與劉男密切聯絡。
黃女告訴法官,劉男還教她如何去酒店活逮周男,「2020年7月2日晚上,劉男通知我到『爵色酒店』某號包廂,我找了2名男性友人陪我去,假裝是消費者,我進包廂看到周男全身只剩下一條內褲,與酒店小姐摟抱在一起,當場轉頭就走,回娘家」。
劉男詭計得逞後,繼續在黃女傷口灑鹽,傳簡訊給她,說周男對朋友表示「被抓到就抓到,沒關係」、「那天如果再努力一點的話,就可以帶酒店小姐出場」,黃女得知氣到冒煙,隔天周男到她娘家想接她回家,2人又因為這件事情大吵,接下來每天吵,吵到2020年7月14日就離婚了。
黃女出庭證稱,如果劉男沒有告訴她周男去酒店的事,她就不會去酒店抓,也就不會有離婚的事情發生,「劉男教我如何混進酒店,如何去抓周男,如果他沒有告訴我這些,我與周男後續也不會吵成這樣,也不會讓我打擊這麼大,更不會導致離婚」。
至於與劉男互道「愛你」,妻子強調只是虛與委蛇,目的是從劉男口中探知周男的言行舉止,2人之間並沒有實際曖昧或姦情。
法官認為,劉男把周男上酒店之事告訴黃女,並協助她到酒店目睹,顯然別有居心,並導致周男與妻子婚姻破裂,難辭其咎,審酌後判劉男賠償周男20萬元。可上訴。(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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