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蘭嶼、綠島一帶悠游的保育魚類「龍王鯛」可創造上百萬觀光商機,但前天(8日)晚間竟有蘭嶼民眾用魚槍獵捕上岸,甚至開心比讚合照上傳至在地漁獲交易的LINE群組中,儘管當下經他人提醒,該男子立即退出群組,但厚唇無辜的龍王鯛照片仍留在群組中;事後經舉報,蘭嶼安檢所已介入偵查,並已通知該男到案說明。男子向海巡人員表示為「誤捕」,但卻未說明魚體目前所在位置,目前已先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法辦,並積極查出魚體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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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政府農業處長許家豪表示,「該民眾應是無知,才會一上岸就PO網炫耀。」許家豪滿有信心表示,台東縣府不定期都會派員至蘭嶼、綠島執行海洋生態保育宣導作業,保育概念早已深植人心,他並不認為有「黑市作業」,特意去獵捕在地稀有保育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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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據第一三岸巡隊表示,開元安檢所人員依照片查訪,照片中穿著專業潛水服李姓男子,確為蘭嶼在地居民,當時他與謝姓男子一同下海捕魚,第一三岸巡隊指出,當事人表示為其誤捕,後續本隊檢具有關事證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臺東地檢署偵辦。
春節前夕,漁民辛勤出海打魚,但竟有民眾潛水獵捕龍王鯛上岸,當地鄉民不解,「過年加菜,也不能濫打魚吧!」據了解,前天就有潛客在蘭嶼龍門港海域發現龍王鯛在海底優游,但怎麼也想像不到竟有人痛下毒手,用漁槍刺殺體型龐大、生性溫和的龍王鯛,且龍王鯛在全台數量已不到30隻,屬保育類珍稀魚種。
而當龍王鯛盜捕新聞一出,即在當地臉書社群引來不小話題,也有不少人將同屬保育類「隆頭鸚哥魚」誤解為龍王鯛,因「隆頭鸚哥魚」在蘭嶼地區數量不少,是潛客首選呆萌可愛的第一名,不少民眾僅考究數量,卻不知保育類動物不能捕捉。
據台東分局表示,目前蘭嶼地區列管合法使用漁槍,總計僅36支;而經查盜捕龍王鯛的李男平時主要是捕魚、潛水,但他並沒有潛水執照,此外,由於漁槍等同獵槍,都需申請執照做列管,並且應由主管機關核准後,才得下水使用。
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曾揚嶺表示,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不得獵捕、宰殺,違者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1條規定,可處最多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最高100萬元罰金;由於,2名盜捕者皆為在地蘭嶼居民,是否事先已向主管機關申請下水以漁槍捕魚,並且,漁槍所刺向的是2級保育類動物「曲紋唇魚」,檢方將針對疑點嚴查速辦,以遏止違法採捕保育魚類情事,全力維護生態保育。
據傳李男當時已將龍王鯛海拋,目前仍未找到該龍王鯛魚體,第一三岸巡隊表示,呼籲民眾應愛護海洋生態,如發現違法情事,可撥打海巡免費服務專線「118」,尋求協助。(突發中心古和純/台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