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勞動基金炒股弊案,認定寶佳資產執行長唐楚烈和投資主管邱裕元為爭取經營績效表現,以連續多次高買低賣、「相對成交」、散布流言等方式操縱遠百公司股價,同時行賄勞金局投資組組長游迺文,透過游男指示復華、統一、群益等勞動基金代操投信買進遠百股票,護航寶佳套利出脫持股,不法利益合計1.8億元,檢察官今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等罪起訴游迺文、唐楚烈、邱裕元及券商等12官商。
北檢今將全案移審台北地院,合議庭隨即召開接押庭,訊後裁定在押的游迺文繼續羈押禁見,游男晚間8時許被押解上囚車送回台北看守所,另4名偵查時在押被告唐楚烈、邱明強、劉建賢、邱裕元均獲高額交保,法官諭知若今晚10時前無法籌足保釋金就先還押,4人立刻請律師聯絡家屬籌錢,趕在期限前辦妥交保手續,得以回家過新年,4人在深夜10時許陸續和家屬離開法院,過程中均不發一語。
因被起訴的12官商中,勞金局投資組組長游迺文,寶佳資產執行長唐楚烈、投資主管邱裕元,復華投信投資長邱明強、基金經理人劉建賢等5人在押,台北地院收案後,考量部分被告還有其他涉案部分仍在偵查中,為避免串證,今下午3時開庭時,採隔離訊問且不公開審理,直到晚間7時30分結束。
合議庭認為,游迺文身為公務員,負責勞退基金投資運用,涉嫌與民間投資業者往來密切,干涉勞動基金操作,配合購買遠百股票,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證交法》操縱股價等重罪,嫌疑重大,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其犯罪事實居貫穿全案重要角色,且有另案偵查中,有羈押必要,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合議庭還指出,唐楚烈、邱裕元為寶佳機構投資決策者、涉嫌經由公務員違背職務購買遠百股票,另邱明強、劉建賢為基金經理人,涉嫌配合購買遠百股票,均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重罪,且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
但合議庭認為唐男4人無羈押必要,分別裁定交保,唐楚烈1000萬元交保,邱裕元、邱明強、劉建賢各交保500萬元,4人都限制住居並限制出境、出海,每周一、三、五晚上6 時至10時須向住居轄區派出所報到,除非經法院許可,不得與其他被告、證人、律師辯護人接觸。
檢察官認為,游迺文位居勞金局要職,明知勞動基金運用成效攸關廣大勞工權益,不僅不知保持清廉操守,僅為圖謀私人利益,竟對內霸凌下屬、對外仗勢濫權,且犯後多方飾詞狡辯,犯後態度不佳。唐楚烈、邱裕元則為寶佳公司高階管理人,竟藉由不法手段牟取私人利益,顯見法治觀念薄弱,因此請求法院對3人從重量刑。
這次起訴的包括勞金局投資組組長游迺文,寶佳資產執行長唐楚烈和投資主管邱裕元,復華投信投資長邱明強、基金經理人劉建賢、研究員陳周倫,統一投信公司資深副總經理闕志昌、經理人孫民承、郭士慶、研究員俞建業,群益經理人謝志英、研究員湯明真等12人。其中目前在押的包括游迺文、唐楚烈、邱裕元、邱明強、劉建賢等5人,今天移審法院,由承審法官決定是否繼續收押。
檢廉查出,寶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嘉源投資有限公司的員工、辦公地點均相同,同為投資型公司,2家公司年度經營績效良窳,關係到以唐楚烈為首的經營團隊可以額外分配報酬的多寡,唐楚烈與投資主管邱裕元為了爭取績效,選定了遠百股票(股票代號2903)為投資標的。
自2019年5月28日開始,寶佳、嘉源2家公司開始大量買進遠百股票,並以連續多次高買低賣、相對成交、散布流言等方式非法操縱遠百股價,造成遠百股票交易活絡的表象,直到2020年4月30日,總計持有17萬9918張遠百股票。另外自2020年5月開始,為了讓公司先行賺取差價利潤,開始改以賣超出脫遠百股票,從5月至7月初2個月,賣超數量共計6741張。
2020年7月15日,為遠百發放股息的基準日,自此以後,為了加速提高賣超數量,唐楚烈與邱裕元就想透任職勞金局投資組組長游迺文的影響力,利用勞金局及委託投信公司,利用勞動基金買進遠百股票,讓寶佳能夠順利出脫持股。
游迺文是邱裕元師大附中、台大的學長,2人自2016年開始相認後,邱都尊稱游為學長、大哥,2人還先後加入LINE群組「小龍會」,這個群組的成員包括某金融公司投資長、某政府基金管理委員會副首長、某金融監理機關高階公務員、某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董事長、某票券金融公司總經理等人。
游迺文當時擔任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組長,因為在公務員生涯擔任簡任11職等已經11年多了,一直希望能夠升官,曾經託付復華董事長杜俊雄,請他安排引薦一位副首長,協助讓他升官,另外邱也希望能夠藉由寶佳集團的勢力,希望學弟邱裕元,動用「上面的人」、「院裡的好朋友」、「喬事的人」等影響力,讓他能夠如願擔任「勞金局投資執行小組組長」,並架空勞金局長、副局長,讓游能夠升官、操盤。
當邱裕元與游迺文連絡後,行事霸橫的游迺文自2020年7月下旬開始,多次在勞金局權益證券科每日晨會中要求必須將遠百公司股票列進當日買入標的,且在同年8月4日晨會,更嚴厲表示,「要買入遠百公司股票,並將該股票績效算他的」,雖然晨會為共識決,但面對霸橫的游,與會人員不敢違抗他的命令,同時迫於無奈,以自營的錢開始買入遠百股票,讓寶佳能夠出脫部分遠百股票,8月5日,因為沒有成功買入遠百股票,游竟然在6日晨會咆哮爆罵下屬長達數分鐘。
不僅如此,游迺文認為這樣買入遠百股票太慢,甚至違反勞金局所簽訂委託買賣證券受託契約,繞過勞金局的交易員,直接使用LINE連繫元大證券公司協理沈淑文,強硬要求沈向該公司部門交易組專員王美菊轉達,須以勞動基金資金直接掛單買入遠百公司股票。
除此之外,8月10日,唐楚烈邀游迺文前往復興南路的私廚「馥邑隱廚」用餐,當天用餐者包括唐楚烈父子、邱裕元,復華投信投資長邱明強、基金經理人劉建賢,以及遊迺文,為了炒熱氣氛,他們還叫了高檔紅酒、吞吐高檔雪茄,整頓飯吃了6萬元,最後由沒出席的唐楚烈父子埋單,這一餐含稅金共計6萬1160元。
自此後,游迺文為了加速買入遠百股票,未依照規定以機關名義,而是以個人名義及投資策略小組成員名義,指示勞金局所委託的3家投信公司復華、統一、群益等3家投信公司,以約定相對成交的價格,大量進場買入遠百股票。而依照這些投信公司的規定,他們要買進任何一檔股票,必須要有最新3個月的投資分析報告,但3家公司除了群益有針對遠百的投資報告外,其他2家全都沒,至於群益那一份投資分析報告不僅快過期,但價格過低。
由於游迺文的大力幫助,讓勞金局及3家投資公司原本不應該買而買的遠百股票,涉嫌圖利寶佳、嘉源共計1億8449萬8450元。另外扣除圖利的金額,就操縱遠百股價的犯罪所得,己賣出實現獲利共計1億8354萬8274元,未賣出擬制性所得為9201萬2967元。
檢察官認為,游迺文接受招待、吃高檔餐廳,餐飲費用5萬8248元(含稅6萬1160元),以及寶佳接受圖利1億8449萬8458元、操縱遠百股票犯罪所得約2億7016萬71元,請法院宣告沒收。
另外對於游迺文自2013年至2020年間有900多萬元的不明存款,疑涉《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勞動基金運用局券商元大證券公司的協理沈淑文,交易組專員王美菊,明知游迺文違反契約規定,繞過勞金局的交易員,直接使用LINE連繫下單買遠百股票,疑涉犯《證交法》背信罪;寶佳交易室員工魏雅君竟可透過特殊管道得知投信公司進出遠百股票的狀況,並回報給唐楚烈,到底是誰洩露消息?魏女疑涉犯《證交法》教唆背信罪,檢察官就這3個部分,已另外簽分他案偵辦。(呂志明、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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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09:58
更新時間:22:45 (新增游迺文上囚車回看守所、唐楚烈等人離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