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F經國號戰機零件商全特技術工業前董事長張連生,因積欠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3億6000萬元,卻聽財務顧問鄭正忠建議,和兒子張永達成立子公司富驊航太公司,用6億元高價買下全特公司的廠房、土地,用以還債,還從中套利約681萬元。新北地院依違反《證券交易法》不合營業常規交易罪處5年徒刑,併科罰金2000萬元,再依背信罪處6月,得易科罰金54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1983年時為響應政府自製IDF經國號戰機政策,與民間共同創立「全特技術工業」,國防基金會和民間股東分別持股2成、8成。
全特陳姓前負責人曾以公司名義,向國防基金會貸款3.6億元。張連生在2007年接手後,因經國號戰機訂單大幅縮減,全特爆出財務危機,國防基金會因此拍賣張男個人的不動產並執行存款以償還2.9億餘元債務,但本金加利息多年後已變成7億元,還有4.4億餘元未還。
張連生當時身兼富驊企業公司負責人,曾多次與國防部協商還款條件不成,國防基金會更在2013年4月聲請以4億餘元法拍全特,張連生擔心廠房若遭拍賣,投資全特以及借款給全特的一共2億餘元資金都會被用作清償債務而蒙受損失。
張連生後來接受鄭正忠提議,決定用富驊救全特。張連生先說服董事會成立子公司「富驊航太」,再以6億餘元買下全特,不但清償積欠國防基金會與股東債務,還從中套利694萬餘元。
檢調介入偵辦後,張連生坦承犯行,但他辯稱富驊、富驊航太與全特公司的錢都屬他的,只是「把左手的錢給右手」,應該不會造成太大損害。鄭正忠則辯稱,僅幫張連生做財務規劃,並未從中獲利。當時擔任富驊公司董事長的張永達則均辯稱不知情。
新北地院審理指出,張連生為解決積欠債務問題,竟使富驊公司損害4743餘萬元,考量他為富驊實際負責人,犯罪情節最重大,且他矢口否認,犯後態度不佳,審酌他已繳回犯罪所得681萬元,因此依違反《證券交易法》不合營業常規交易罪處5年徒刑,併科罰金2000萬元,再依背信罪處6月,得易科罰金54萬元。鄭正忠依不合營業常規交易罪處4年6月。張永達依共同犯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6月,得易科罰金54萬元。(王怡蓁/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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