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議員曾煥嘉涉貪百萬助理費遭押 抗告拚返家過年落空

出版時間 2021/02/05
新市議員曾煥嘉涉詐領助理費遭收押禁見。資料照片
新市議員曾煥嘉涉詐領助理費遭收押禁見。資料照片

國民黨籍新北市議員曾煥嘉遭控利用3名人頭助理,向新北市議會詐領上百萬元助理費,新北地檢1月27日以曾煥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罪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曾煥嘉不服抗告,今被高等法院駁回。

曾煥嘉出生政治世家,父親曾文振曾是5連霸的台北縣議員,曾煥嘉則曾擔任板橋市民代表會主席,創下最年輕市代會主席的紀錄。隨著北縣升格後,曾煥嘉也接下父親的棒子,連任3屆新北市議員。

新北市議員曾煥嘉出生政治世家,捲入詐領助理會風波。資料照片

檢廉在1月26日發動搜索,查出曾煥嘉涉嫌從6年前就以蔣姓、林姓和徐姓等3名人頭助理向新北市議會詐領公費助理薪資,約談曾、人頭助理等22人到案,並查扣助理聘用書、異動表及薪資清冊等相關物證,以曾煥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27日聲請羈押禁見曾煥嘉獲法官裁准。至於蔣姓等3名人頭助理,分獲5萬元到1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曾煥嘉不服提起抗告,指他對於客觀事實並未否認,蔣、徐2人對他怨恨甚深,林男則於偵查中具結作證,3人均無翻異證詞的可能性,本案沒有串證的理由。

高院裁定則指出,根據檢方檢附資料顯示,曾男確實以蔣姓等3人頭助理名義申請助理補助費,曾男否認犯行,檢察官雖已傳喚相關證人到庭訊問,但雙方所供情節有重大歧異,實情尚待查證。

此外,曾男犯行涉及多名親友跟員工,曾男在檢調詢問時多回答「我不知道」,或推脫卸責給他人,仍有與證人勾串可能。曾男雖辯稱助理費沒有進到他手中,沒有成立犯罪,但高院認為,是否成立犯罪,是全案實體審理上應判斷的問題,與法院是否羈押無必然關係。

合議庭審酌上述情況,有相當理由認定曾男有勾串證人之虞、有羈押的必要,駁回抗告確定,自1月27日起羈押2月,禁止接見、通信。(王怡蓁/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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