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北市中山警分局官警涉包庇色情酒店案,又查出「嘉麗寶」酒店集團業者呂振世,涉嫌行賄管區警員張寧等人,檢察官林錦鴻昨天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兵分2路執行搜索,同時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被告身分約談呂、張2人到案,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台北地院裁定指出,張寧雖否認收賄,但從卷證資料顯示,張男涉犯行本刑5年以上貪污重罪,嫌疑重大,若日後判決有罪,有脫免罪責而逃亡可能,又張男供述與其他證人供述及證據不符,且全案還有許多疑點有待釐清,有串、滅證可能,因此裁定張男羈押禁見,另業者呂振世涉犯貪污罪嫌疑重大,又供稱還有其他未曝光的貪警收賄,顯有串、滅證可能,審酌全案仍有調查證據、詰問證人必要,認定有羈押必要,因此裁定呂男羈押禁見。
檢調查出,呂振世為「嘉麗寶」酒店集團業者之一,涉嫌自2011年5月起至2018年4月止,按月行賄13萬元給中山警分局中山一派出所第9警勤區歷任管區張寧等人,遇到三節則加給16萬元,以換取警員包庇、不取締呂男違法經營有女陪侍的酒吧、KTV等場所。
而這起中山貪警案,檢調查出,嘉麗寶酒店屬於一個大型的連鎖酒店集團,在台北市分別有宴麗蕾迪坊、美麗都餐坊、蘿漫餐坊、蘿瑪餐坊、皇瑪餐坊、紀梵希餐坊和黃匜商行,集團負責人是曾小琪、曾筠心姊妹檔。
檢調查出曾姓姊妹,以及該公司3名會計林琪、劉秀慧、余沛樺,涉於2013年到2017年間,行賄時任北市大同警分局寧夏派出所警員李功華、時任中山分局警備隊警員陳俊安,7人去年(2020年)到案全遭羈押禁見。
檢調再從此部分續追共犯,又發現中山警分局中山一派出所3名前警員陳彥安、吳翊銘與涂維廉,也涉嫌收受嘉麗寶集團每月6萬元、三節3萬元獎金的賄賂,酒店業者邱信瑋則涉犯行賄罪,4人在今年初也被羈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錦鴻根據酒店帳冊和通聯記錄以及相關證詞,又追出嘉麗寶酒店集團的林姓店長和于姓酒店少爺到案,日前發動搜索並約談2人到案,因2人均供出實情,檢察官訊後將2人飭回。(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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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0058
更新時間:1859 (裁定羈押禁見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