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主管勞動基金投資的前官員游迺文(中)涉炒股,今被高院裁定延押2個月。資料照片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前組長游迺文,涉接受業者招待高價飲宴並以勞動基金買進相關公司股票,帳戶還出現918萬元可疑款項,去年11月被台北地檢署依涉犯圖利等罪嫌向台北地院聲押禁見獲准,游男當時提起抗告被駁回確定,檢方上個月聲請延押游男2個月獲准,游男再提抗告,今仍被高院裁定駁回確定。
高院裁定理由指出,全案仍由檢方偵辦中,游迺文雖不認罪,但涉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操縱股價、損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資產等重罪,經檢方提出相關證人、電話錄音譯文、股票交易明細與游男財產資料後,足以認定游男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勾串之虞。
高院認為,卷證顯示游迺文應訊時對關鍵問題一概推稱不記得、忘記了,有避重就輕的情形,其辯解也與同案被告、證人不一致,考量游男案發前所任職務,具有相當社會地位與影響力,且涉案共犯不只一人,彼此有利害依存關係,若交保在外,極可能與共犯、證人串證、相互迴護。
高院審酌全案偵辦進度、國家刑事司法權的有效行使、公共利益維護與游迺文人身自由、防禦權受限制程度,認定無從以交保或其他侵害較輕的方式取代羈押,至於游男自稱所患的疾病,不僅在押期間按時服藥,必要時也可戒護就醫,而他的家庭狀況並非判斷是否羈押必須考量的因素。
本案源於游迺文被查出擔任勞金局投資組組長期間,涉接受特定公司招待高價飲宴後,要求操盤勞動基金的券商掛單買入特定公司股票,藉此炒股、圖利特定人,造成勞動基金鉅額虧損,北檢指揮廉政署偵辦,發現游男帳戶有918萬來源不明的存款,去年(2020年)11月底將他約談到案,訊後聲押禁見獲准。(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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