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員山鄉上周四(28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男子騎車載著女友,行經內城村思源路與惠民街的路口時,與水泥車發生擦撞,男子倒地當場遭輾過,雖緊急送醫仍傷重不治,後座女友則摔飛大馬路上逃過一劫。事後女友在臉書社團「爆廢1公社」發文痛批警方不僅包庇水泥車駕駛刪除行車紀錄器,還說「還原影像要一筆經費,這筆錢誰出?」另外警方更教訓被害人「遇到大車你們為什麼不閃遠點!」痛失男友已痛心欲絕,沒想到警方態度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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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指控的宜蘭警分局否認包庇,強調全案發生在1月28日下午3時48分許,在員山鄉員山路2段與惠民路口發生車禍,警方獲報後已展開追兇,在案發後一個多小時後,涉案車輛折返經過案發現場,停在路邊時,遭承辦的警員發現詭異,立刻上前盤查,發現該車即是犯案車輛,當場人車查扣到案,並帶回偵訊。
不過何男到案後,警方查扣行車監視器,發現該段行車影像已遭刪除,雖何男矢口否認涉案,但警方調閱沿線路口監視器與水泥廠進出監視器畫面比對,確定就是何男所駕駛,讓他百口莫辯,訊後仍依《刑法》肇事逃逸、過失致死等罪嫌送宜蘭地檢署偵辦,最後檢方裁定5萬元交保。警方強調,獲報後即積極偵辦,過程中也詳細向死者家屬說明偵辦經過,並多次給家屬看過相關錄影畫面,並無任何包庇情事,更無包庇刪除行車記錄器一事。
至於被害人親友指控承辦警員所稱「遇到大車你們為什麼不閃遠點」,警方強調員警應對不佳及欠缺同理心的部分,如經查屬實,依相關規定處理。
死者高姓男子的女友,在臉書發文還原事發經過,她指控:「我們駕駛在水泥車右方的中間側,在駕駛途中,我們已經盡量與水泥車保持安全車距,但無奈水泥車還是一直向右惡意逼車,而我們的右邊就是水溝和稻田,已經無法再往右靠攏,就在這個時候,水泥車沒有打方向燈,無預警的向右轉彎直接切過去,我們有大力按喇叭提醒,但等我回過神後男友已經在水泥車下滿是鮮血,而我也被甩到大馬路上全身擦傷骨折。
事後報警,警察和救護車都來到現場,也有民眾提供行車紀錄器,但「警察都以偵查不公開原則為由,不讓我們申請看行車紀錄器的影片,而肇事司機更是將案發經過的那段行車紀錄影片刪除,企圖毀滅證據。」
死者女友控訴,警察在太平間的時候更是表示,「為什麼你們看到大車自己都不會閃,大車有死角你們難道不知道嗎?如果要還原水泥車的行車紀錄器需要一筆不小的費用,這筆錢誰要出?就算你們自己可以出,也不可能讓你們出。警察局經費有限,你們難道不知道嗎?」死者女友感嘆,難道我們平民老百姓的生命就這麼不值錢嗎?死者女友一文發出,在臉書上有網友不斷轉載,也引發熱烈討論。(突發中心林泊志/宜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