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竹北警分局2警去年底押送通緝犯籍斯瀚到醫院就醫,結果遭籍斯瀚女友組成的紅粉劫囚團成功劫囚,四處逃亡。不過,紅粉劫團及籍斯瀚駕車全台大逃亡,結果不到23小時即被警方包抄逮回牢裡。新竹檢方調查2疏縱人犯的警員,認定劉警僅犯過失致依以逮捕之人脫逃罪嫌,但已坦承犯行,考量其功過做出緩起訴,並應捐8萬元,而黎警則獲不起訴。
今日熱門:【獨家/裝潢蟑螂】工程進度以美圖交差請款 訛騙近千萬猶如台版「無雙」
檢方調查指出,劉男、黎男是新竹縣竹北警分局豐田派出所警員。籍斯瀚因案法院判決有期徒刑確定,因未到案執行而被新竹檢方發布通緝令,後來被豐田派出所警員逮捕。劉警應注意戒護時管制對方手機,放任他使用手機對外通訊,疏於戒護,當晚紅粉劫囚團的彭男與曾女先至派出所會面籍男,並策畫脫逃及接應方式。去年12月9日早上,籍男女友陳姓人妻也藉故至派出所會面,再次確認脫逃方式,並私下趁隙送一把摺疊刀1把給籍。
籍男在派出持刀作勢自殘滋事,經警方制止後,他又佯裝身體不適,劉與黎2人呼叫消防局救護車並隨同戒護到東元綜合醫院急診室就醫,戒護劉與黎疏未密切戒護及管制,任由到場彭男、曾女及陳男與籍斯瀚連繫。
當天下午,劉、黎應注意解送人犯須上手銬及應由2人共同戒護,但卻疏於注意,於籍男就診結束步出東元醫院急診室門外時,黎警去開巡邏車停在前方等,僅剩劉警在旁戒護。
未上手銬的籍男(僅有腳鐐)及彭男等人見有機可趁,彭男徒手壓制劉警,使對方一時無法抵抗,籍男即開車門,上了陳女開的接應車輛,火速逃跑,檢方認,案件雖因媒體報導,減損警務嚴密形象,但案發後不到23小時警方即在基隆逮捕脫逃嫌犯。
檢方審酌,被告劉姓警員並無前科,從警3年4月,嘉獎記錄143次及申誡1 次,工作績優,只因大意疏忽致觸犯刑章,犯後已坦承犯行,深表悔悟,態度良好,歷此司法偵查程序應有所警惕,期能記取教訓繼續為民除暴,認為以緩起訴處分較適當。
檢方認為,黎警無前科,從警2年1月,嘉獎記錄64次及申誡 1次,工作績效尚可,也因大意疏忽觸犯刑法,但因從警年資淺少,經驗不足,過失疏忽之時間及關鍵情節相較同案劉警更為短暫且輕微,考量他於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態度良好,歷此司法偵查程序應有所警惕,期許記取教訓後仍戮力從公,做出不起訴處分。(突發中心楊勝裕/新竹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