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菸竟險遭殺身之禍!屏東一名林姓男子常不聽勸,在鄰居楊正華住處門前巷口抽菸,楊男憤而於2018年持鋁棒重敲林男頭部,在對方倒地後又補4棍,林男掙扎起身就醫保住性命,但留下不時發作癲癇的後遺症,楊男辯稱林男傷後可自行散步,代表自己僅有傷害犯意,最高法院不採信,今仍依殺人未遂罪判刑6年定讞。
本案源於有心律不整、心血管裝了支架的楊男討厭菸味,偏偏林男常在他家門前巷口吞雲吐霧,講了好多次都不聽,2018年9月13日下午3時許,林男又到定點抽菸,楊男火冒三丈,雙手持1支鋁製球棒高舉過頭,猛力朝林男腦袋連敲2下,林男頓時委倒在地。
楊男本來要打林男頭部第3下,揮棒落空後仍不解恨,再橫向扭腰揮擊倒地林男的頭、胸、腿共4下,拎著球棒逕自回家。林男掙扎第5次才勉強起身,搖晃回家經家人送醫,發現顱骨骨折、顱內出血,狀況危急,趕快動腦部手術才幸運保命。
楊男到案辯稱只是一時氣憤而教訓林男、沒有殺人意圖,還說行兇用的球棒外觀沒變形,可見他年邁多病、根本下不了重手,加上林男送醫時身體沒外傷、出院後能自行出門散步,代表他僅有傷害犯意,雙方也已和解撤告,應判決公訴不受理,若認定他意圖重傷害,也僅達未遂程度。
法官指街道監視畫面顯示,楊男行兇時踩弓箭步將球棒高舉過頭、橫身扭腰等揮棒動作,顯然出力相當猛烈,行兇球棒沒凹陷變形是因為球棒質地實在太沉重堅硬,楊男持棒攻擊人體脆弱的頭部,又追打倒地的被害人,若只想教訓,應會避開要害部位,可見楊男心存即使打死對方也無所謂的不確定殺人故意。
此外,林男遇襲倒地無法動彈,送醫被判斷「腦幹損傷」的影響程度最大,後續可能變成植物人,手術後雖幸運保命看似正常,卻留下不時發作癲癇的後遺症,縱使能吃能喝,終身仍須靠人照料,此事所受損害極重。
不過法官考量楊男允諾賠償林男500萬元並持續分期付款,雖無情堪憫恕得減刑之處,但已有盡力彌補過錯的誠意,一、二審均依殺人未遂罪判楊男6年徒刑,楊男上訴求輕判與緩刑,今被最高院駁回,全案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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