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偕妻黃睿靚現身高院 國務機要費纏訟14年再開庭

出版時間 2021/01/26

高院審理前總統陳水扁與家人涉犯的國務機要費案更二審,今傳訊同為被告的阿扁兒子陳致中與媳婦黃睿靚,2人出庭都委由律師代答,聲稱本案聽從母親吳淑珍指示開戶與匯款、不知錢從哪裡來的,陳致中開完庭被問到「阿嬤(扁媽陳李慎)過世前是否很掛念你們的官司問題」,僅回答:「謝謝!」黃睿靚則不發一語。

陳致中和黃睿靚涉及國務機要費案,高院更一審認定2人無犯罪所得,判陳致中1年2月徒刑、併科罰金450萬元,黃睿靚判刑1年、併科罰金400萬元並緩刑4年,須支付公庫1000萬元,但被最高院第二度發回,致、靚2人前次因本案出庭,已經是2017年2月15日的事。

陳致中(左)開完庭與律師互讓先行,黃睿靚(中)走在後方。黃哲民攝

陳致中(42歲)、黃睿靚(41歲)下午3時到高院出庭,法官調查2人上訴不認罪的理由,2人均交由律師代答指出,當年聽從母親吳淑珍指示申設本案的銀行帳戶,並依母親的要求在帳戶之間移動資金,當時根本不知道這樣會構成洗錢行為,更不曉得資金來源,希望傳訊吳淑珍作證查明開戶與匯款的過程。

法官認為致、靚2人否認涉嫌洗錢,傳吳淑珍作證似乎沒幫助,律師當庭與陳致中低聲溝通後,表示捨棄傳喚吳淑珍,連同之前聲請傳喚民進黨立委柯建銘、親民黨主席宋楚瑜作證,要調查《會計法》修法沒將國務機要費納入除罪範圍的請求,也一併捨棄。

法官訊問致、靚2人當年是否知道本案帳戶資金,包含來自已判決定讞的南港展覽館、龍潭購地2件弊案的犯罪所得,致、靚2人搖頭不語,律師代答指出,2人當時以為來自父親的選舉結餘款,但「老實說,我們從來沒有去對過,根本不知道哪筆是南港、哪筆是龍潭的」。

黃睿靚(前)快步離開法院,陳致中(中後)對媒體發問僅說:「謝謝!」。黃哲民攝

國務機要費更二審審理至今已8年,一審早在2009年9月就宣判,延宕主因是阿扁涉案部分因病從2016年4月停止審理至今,吳淑珍也因健康狀況不宜北上出庭,連帶影響同案其他被告審理進度,更從2017年2月就沒開庭,直到去年(2020年)2月才恢復審理,已陸續傳喚過被告馬永成、林德訓與陳鎮慧等人。

陳致中、黃睿靚於本案被控涉嫌開戶幫助父母洗錢,一審各被判刑2年6月與1年8月,各併科罰金1.5億元,黃睿靚獲緩刑5年,須支付公庫2億元。二審改判陳致中1年2月徒刑、併科罰金3000萬元,黃睿靚判刑1年、併科罰金2000萬元並緩刑4年須支付公庫1000萬元。

經最高法院第一次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認定2人無犯罪所得,改判陳致中1年2月徒刑、併科罰金450萬元,黃睿靚判刑1年、併科罰金400萬元並緩刑4年,須支付公庫1000萬元,但被最高院第二度發回,致、靚2人前次因本案出庭,已經是2017年2月15日的事。

法官訊問後諭知本案擇期再開庭。在法庭裡挺身端坐的黃睿靚開完庭走在陳致中與律師後方,見媒體圍著陳致中發問,一個扭身就超前靜靜走向計程車,陳致中被問到:「阿嬤過世前是否很掛念你們的官司問題」,僅回答:「謝謝!」扁媽陳李慎是在本月15日過世,享壽94歲。(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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