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華到中和限時10分鐘」辦不到賠4000! 小黃司機載到黑道客方向盤都濕了

出版時間 2021/01/26
張姓司機被要求從萬華開到中和限時10分鐘。示意圖
張姓司機被要求從萬華開到中和限時10分鐘。示意圖

年約20多歲的王姓男子,前年凌晨在北市萬華攔停一台計程車,上車後要求司機10分鐘內趕到位於新北中和的好樂迪KTV,並不斷聲稱自己混黑道,認識很多人,司機住哪都查得到,還要同行友人記下車號,等10分鐘時間一到,王男隨即逼司機路邊停車恐嚇免除車資外,再索討4000元賠償費。新北地檢署日前依恐嚇取財等罪起訴王男。

王姓男子家住新北市,前年10月25日凌晨,他從北市萬華區長泰街攔停計程車,上車後要求張姓司機開往新北市中和景新街上的好樂迪KTV。依Google地圖估算,這兩地距離4.9公里,凌晨車流量較少時,經華江橋、景平路最快10分鐘到達,最遲則要24分。

不過,王男只給張姓司機10分鐘時間開到好樂迪,還說自己黑白兩道都認識,不管張男住哪都查得到,並要同行友人記下車號,讓張男非常緊張。

10分鐘後,張男開到中和景平路與景安路路口時,王男隨即以「10分鐘到了」為由,強逼張男路邊停車,再伸手架住張的脖子問「現在要怎麼辦?」嚇得張男脫口答應免除車資。

隨後,張男繼續開車前往好樂迪,5分鐘後王男見還沒到達目的地,又要張男路邊停車,並恫嚇「現在已經超過5分鐘,15分鐘了你要怎麼辦?」向張男索討4000元賠償費,張男心生畏懼乖乖給付,之後再趁王男等人下車後報警處理。

王男到案辯稱,是張男自己說可以10分鐘到達目的地,他沒說過自己混黑道,也沒跟張男索取4000元,但檢察官不採信,仍依恐嚇取財等罪將他起訴。(饒偉生/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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