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市府教育局回應
台南一名3歲林姓男童上月底從幼兒園放學回家後,家長發現他雙頰紅腫,半夜常做惡夢哭鬧、突然發抖,經追問才說出是被幼兒園助理老師「用紙捲成一條長長的打」,帶他到醫院驗傷,醫生診斷他是被人打的,家長懷疑兒子被罰站教室外寒風中,還被老師用紙棒打臉,但園方和老師都否認虐打男童,質疑男童不是在園內受傷的,家長要求調閱監視器還原真相,關鍵畫面竟消失了,憤而提告,全案警方訊後已依傷害罪嫌函送,社會局也已會同教育局介入調查,釐清事情真相。
有網友在臉書「靠北惡質幼兒園」發文揭露,遭指控幼兒園早就有體罰前例,還被市府裁罰罰鍰。網友留言表示,每次監視器都壞掉,是不是以後要在小孩身上密錄器或錄音手錶,甚至要相關單位對於監視器不修應該重罰!
社會局下午證實幼兒園曾有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遭裁罰紀錄,並指出今年1月接獲通報後,當日立即與教育局啟動聯合調查程序,並依據通報資訊內容與家長展開聯繫,另也立即指派社工員會同教育局前往幼兒園釐清事件始末。
目前全案已函請疑似行為人陳述意見,並向相關單位調查蒐集證據資料以召開行政裁罰會議,目前全案尚在調查中。目前幼兒家長已向警察機關提出刑事告訴,全案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中。
教育局今晚也表示,本月4日接獲社政通報旋即偕同社會局於當日到園瞭解,並責成園方提供監視器畫面以保存證據,經園方委託監視器廠商切結聲明,並經教育局核派專業人員再次到園檢視確認無法取得,案情尚待釐清,將偕同社政醫療鑑定程序,儘速完成調查。
對於社群團體指稱該園前年2月發生不當管教事件,教育局當時就園方督導不周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命立即改善行政處分外,並依同法裁處行為人6千元罰鍰,併法令檢查合計裁處該園負責人及行為人7萬7千元罰鍰。另外同年3月尚未頒布不適任人員認定機制相關法令,故行為人為教保服務人員者,其裁處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由社會局依權責辦理。
《蘋果新聞網》當面詢問男童「被打哪裡?」、「痛不痛?」男童指著自己臉頰討拍說「打這裡、痛」,記者又問「誰打的」、「有沒有哭」,男童回「老師打的」、「有」,記者再問「老師還繼續打喔?」,男童回「嗯」,最後被問到要不要再去幼兒園?男童激動說「不要,要去新的幼兒園」
男童母親表示,去年12月31日下午6點多,一家人開車去幼兒園接唸幼幼班的小兒子,等了數分鐘一直未見小兒子出來,叫長子下車等候,隔約2分鐘後,老師才帶小兒子出來,當時有看到小兒子臉色很紅,原以為是天氣太冷的關係。加上天色很暗,帶到車內後,她摸到小兒子的手感覺很冰冷,還打開車上暖氣,讓小孩雙手暖和一點。
隨後她問小兒子「你的手怎麼那麼冰啊!」小兒子回說「老師帶我出去教室外面!」過沒多久就在車上睡著了。她也不以為意,且當天接到小兒子後,全家就到仁德區友人公司烤肉,抵達時,小兒子睡著了就沒吵醒他,讓他繼續在車上睡覺。
直到烤完肉,深夜返家後才發現小兒子臉頰又紅又腫,經詢問,小兒子才說是被班上助理老師打的,連夜帶著小兒子到奇美醫院掛急診驗傷。
林母氣憤說,當晚主治醫師問她「孩子是怎麼了?」她反問醫師「你看我兒子的臉那麼腫?是被打的?還是撞到的?」醫師驗傷後告訴她「是被打的」,還說小孩子這麼小「打臉頰是很危險的」、「可能會有腦震盪現象。」
元旦假期結束後,由於小孩哭鬧不願上學,所以就未送小孩到幼兒園,園方直到中午才打電話詢問,為何小孩沒來幼兒園?家長才責問園方「出了什麼事難道你們不知道嗎?」當天下午並約定時間前往幼兒園當面談。
林母說,剛開始班導與打小孩的老師都未出面,幼兒園主任一再否認說老師沒有打小孩,家長要求與老師對質,主任卻拒絕並稱「要保護老師」,家長連續要求3、4次後,才讓班導叫老師出來。
但老師也一直否認有打小孩,先生忍不住對她說「凶手就是妳,妳的手和孩子臉上的巴掌印差不多大小」,老師最後害怕發抖、哭泣,斷斷續續發出「嗯、嗯」的聲音,家長見園方堅持不承認打小孩,雙方不歡而散,氣得揚言走法律途徑。
林父表示,由於兒子左右臉頰傷勢不一樣,一邊留有長條狀腫傷,另一邊則有疑似掌印的紅腫,他懷疑孩子先遭老師以紙捲打臉後又被呼巴掌。孩子一開始不敢講,後在社工的引導下才說出是老師用「紙捲成一條長長的打我」。
林母說,他們要求調閱園內監視器釐清案情,剛開始園方以電腦工程師在高雄無法馬上來台南處理,他們一度表示要自己叫工程師來調閱,但遭園方拒絕,並堅持要園方的工程師才可以調閱,最後才在警方陪同下一同前往幼兒園內調閱。
當家長要求從去年底當天下午放學時間往前回溯監視器時,當天案發等候區域監視器竟然壞掉,這時園方才說監視器壞掉了,家長當場質疑園方是「故意洗掉」,園方才說監視器並非剛壞掉,而是已經壞掉一段時間了。
家長追問壞了為何不修?園方竟說:「既然已壞掉一段時間,就沒有去修理了。」家長質疑「根本有鬼嘛!」、「就是要毀滅證據嘛!」並懷疑園方是不是都把小孩帶到沒有監視器地方去打,是否還有更多小孩也被打?
林母表示,小兒子被打後,經常會無緣無故發脾氣,會一直說「怕怕、打我、打我」,睡也不安穩,還會突然不停發抖,半夜甚至會做惡夢哇哇大叫哭鬧,吵著不去幼兒園,15日帶他去看精神科,醫生診斷出他有「急性壓力反應」,因此已先轉到其他幼兒園就讀,對於園方與助理老師否認打小孩,事後也不聞不問,他們無法原諒會告到底。
家長5日前往永康分局大橋派出所報案提告傷害,警方已前往調閱園內監視器畫面逐一過濾清查,同時通報社會局,社會局也派社工前往關懷了解,並轉介男童到醫院進行心理輔導。
社會局指出,已會同教育局前往稽查,由於幼兒園監視器損壞沒有畫面,缺乏直接證據,社會局已協請醫療單位提供更進一步的驗傷評估,將再次召開會議,端視相關證據與證詞,方能做出行政懲處。
警方則表示,家長提告後,幼稚園老師、主任、園長、負責人經通知已到案說明,至於監視器關鍵畫面部分,有的鏡頭正常,有的鏡頭沒有訊號,真相還有待進一步釐清,但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不便說明案情,全案已在14日依傷害罪嫌函送台南地檢署進行後續調查。
據了解,園方在派出所應訊時及出席社會局會議時均主張,老師沒有打孩童,並指該童不是在校內受傷,對家長指控覺得無奈。
《蘋果》前往幼兒園查證,園方強調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也委託律師處理,不便對外說明;園方委託的洪姓律師表示,全案到底有沒有打小孩,要看家長提出證據證明,媒體如果沒有善盡查證責任,園方將會提告,且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不會對案情有所回應。
但該幼兒園郭姓行政人員主動致電《蘋果》表示,把孩子帶給家長接那個時間點,老師拿了一個新的口罩給他戴上去,她有看到孩子是沒有問題的,10分鐘後媽媽有打電話來,問說為什麼學校沒有口罩,可是那時候媽媽沒有說孩子的臉有任何問題。
她還說,孩子是在6點多被帶回家,那個時間點老師是證明孩子沒有問題的,家長9點多發現孩子有傷,「在這中間發生什麼事,我們也不曉得,小孩到底怎麼受傷的,可能要問家長,我們沒有辦法理解,這個部份有疑點。」。
安南醫院精神科主任醫師張俊鴻表示,小朋友出現「急性壓力症候群」時,常做惡夢、驚嚇或者情緒不穩、沒辦法入睡,或者害怕上學等情緒或行為變化時,建議可接受身心科或心理師諮詢。他強調,如果小朋友沒有獲得適當治療,這些創傷經驗可能會影響他日後情緒和行為發展。
針對治療部分,張俊鴻說,由於小朋友無法透過言語方式治療,所以會透過畫畫、藝術治療來減緩他創傷經驗處理。如果創傷時間持續超過一個月以上,會建議家長帶小朋友到身心科進行諮商處理。 倘若在這兩個階段沒有做處理的話,一旦到慢性創傷期的時候,會影響到日後心理發展,甚至出現憂鬱症等症狀,恐會增加治療困難度。(地方中心劉榮輝、王志弘/台南報導)
發稿時間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