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惡煞毀車!嗆見一次砸一次 只因停車凸出家門10公分

出版時間 2021/01/19

新增:更新砸車者照片、網友說法內文

台中市逢甲商圈窄巷住戶因停車糾紛竟爆發砸車事件!當地施姓住戶本月10日晚間下班將車輛停放住家前,因停放位置偏外約10公分,影響到隔壁倉庫車輛進出,不料引來對方4人輪番飆罵,甚至持磚塊砸毀他汽車前擋風玻璃,還揚言以後再這樣就「見一次砸一次!」囂張的氣焰,令施男和家人飽受驚嚇,除報案也不禁感嘆「現在社會到底怎麼了」。警方表示,4男行徑涉及妨害自由、毀損等罪,經傳喚到案後已函送法辦。

男子將磚塊砸向施男車子的擋風玻璃(紅圈處)。翻攝監視器畫面

施男表示,10日晚間下班駕車返家,將愛車停放在家門前。為避免影響到隔壁機車進出,遂將車子稍微靠外停放。晚間11點多,緊鄰巷底的鐵皮倉庫屋主,突然帶著3名友人現身,向父親表示車子停太外面,阻礙到他們車輛進出,父親趕緊叫他下樓移車。

施男指出,下樓後沒看到屋外有人,但還是立即移車緊靠住家,沒多久他們再度出現,「我立刻下樓向他們頻頻致歉,但仍無法平息對方怒火,其中一名男子竟從旁邊撿來一個磚塊,囂張表示:『我現在就是要砸車,第一次砸我會賠』,接著另一名男子就拿起磚塊,砸破我車子的擋風玻璃!」

施男停放在家門前的愛車擋風玻璃,遭囂張男持磚塊砸毀。施男提供

施男表示,對方砸完車後,還撂下狠話「以後再讓我看到這樣,就見一次砸一次」,臨走前還語帶恐嚇說「你要自己處裡(指車損部分)是不是?」施男心生畏懼回說「是」,對方又嗆「我手機都有錄音,那你就自己處裡囉」,施男見對方離開,立即向警方報案。

飽受驚嚇的施男不禁質疑,「現在社會到底怎麼了,在外期間沒事,反而回到家卻是不安全!」施母驚恐表示,事發到現在我根本都睡不著,很怕對方再度侵門踏戶,施男的女兒也詢問「聽說你的車被砸了,我出門遇到他會不會被打」,施男無奈表示,「我只希望討個公道,畢竟社會不能是這樣的!」

紅衣男子搬起磚塊(紅圈處)準備動手,遭同行友人勸阻。翻攝監視器畫面

《蘋果新聞網》11日上午前往該鐵皮倉庫查訪,拍打倉庫鐵門但無人回應;當地住戶則表示,倉庫設置約2年,平時很少看到有人進出,也不曉得裡面有什麼。

楊姓男子(灰衣者)接過磚頭,不顧友人勸阻,就朝被害人愛車擋風玻璃砸下去。翻攝監視器畫面

根據現場目測,該死巷路寬約8米,倉庫正好位處巷底,面對倉庫左側有套房租客停放機車,右側則為整排透天厝,施男就居住在巷底倉庫倒數第二戶,因家中有二輛車,施父的座車停放在騎樓內,施男座車就必須停放在巷道旁。

施男將愛車停放在住家前,遭違建鐵皮倉庫的屋主,找來友人砸車。王煌忠攝

施男表示,一家人在此居住超過30年,平時大家停車都相安無事,而鐵皮屋主平時住在他處,鮮少到鐵皮倉庫。當晚車子停比較出去約10公分,就算他們車子過不去,說一聲就好,真的沒必要動手砸車。

警方表示,接獲報案後立即前往該倉庫訪查,當時無人在場,經循線聯繫從事房屋仲介的倉庫主人古姓男子(50歲)等4人到案,古男供稱,因進出倉庫常被鄰居停放車輛擋道,當晚同行的楊姓友人(34歲)才會氣憤持磚塊敲擊前擋風玻璃,會負起對方車損賠償。警方訊後將全案依妨害自由、毀損罪嫌偵辦。

執業律師林瓊嘉表示,4名男子對被害人出言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恐觸犯《刑法》第305條「妨害自由」,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另毀損、損壞車輛,恐觸犯《刑法》第354條「毀棄損壞罪」,最重可處2年有期徒刑。

施男對於愛車停放在住家門前,卻遭鐵皮倉庫的鄰居夥同友人砸毀,直呼「社會不應該是這樣」。王煌忠攝
警方受理報案後,將全案依妨害自由、毀損罪嫌偵辦。施男提供

警方呼籲民眾,居住在狹小巷弄內,容易因停車問題發生糾紛,因此車輛務必緊靠左右二側停放,亦可在擋風玻璃前放置聯繫電話,萬一擋到他人車輛進出,可以提供聯繫移車,若發生糾紛,需錄影蒐證並報警到場,避免擴大衝突。

網友對家有惡鄰也留言表示,「當沒政府了?還是塑膠做的?見人善良就欺負!」、「這個社會真的是病的不輕」、「見一次砸一次,砸一次就告一次」、「這樣的行為提報流盲管訓」甚至暗示「我聽說違章建築都特別容易起火」、「倉庫很會自燃要小心喔」。(地方中心王煌忠/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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