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智群律師
新聞:高雄鳳山昨天凌晨發生透天民宅火警,造成祖孫三代3死1重傷慘劇,其中媽媽抱女娃站在三樓外牆窗台呼救時,不敵高溫踩空雙節梯墜地,第一時間均無生命跡象;10歲女童和阿嬤則被發現全身焦黑,分別陳屍在二樓浴室及三樓走道。
參與搶救的高雄市消防局第三大隊副大隊長吳佩城直言,這起火警造成三死一重傷,真的是枉死!他認為,三樓天花板並無嚴重火燒或煙燻痕跡,母女若冷靜躲在三樓房間關門等待救援,都可順利獲救;而住二樓的阿嬤若帶著女童下樓從一樓店面逃生,不要躲在浴室,或往三樓跑,也絕對可以安全離開,因為一樓完全未受火勢波及。這樣的結果真的是令他們感到心痛與遺憾。
如果有一點點火災處理基本概念,
這個傷亡完全是可以避免的!
之前買了一本打火哥的書,
學到一點概念,
1.火災發生時,通道沒煙就往下跑;
通道有煙就躲到房間裡面,關門(重要!)
2.通道已經充滿濃煙的話,
就是躲在房間裡面,關門,再對外開窗,
先關門,再開窗,
先開窗的話,
濃煙反而會直接衝到你那個房間。
3.門可以阻擋濃煙,也可以擋一下火,
但塑膠門碰到火一下子就融掉了,
所以不能躲在塑膠門的房間。
一般人以為浴室有水,躲在浴室比較安全,
其實那個觀念是錯的!
4.大部分人都不是被燒死的,是死於濃煙,
怎麼避開濃煙,才是關鍵。
新聞裡面的媽媽跟阿嬤犯的錯,
就是阿嬤最早發現火災,
通道沒煙沒往下跑,反而躲在浴室,
媽媽發現通道有濃煙時,沒躲在房間裡面,
反而跑到陽台呼救,
結果就是付出寶貴的生命。
這種事情碰到時再去google 已經太遲,
建議把打火哥那個書買來,
先有基本觀念,真正碰到時才不會慌了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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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比數學英文重要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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