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民生社區住戶曾發現污水管遭路樹樹根纏繞堵塞,家中馬桶因此冒糞水。資料照片(圖與本案無關)
台北市民生社區曾發生人行道榕樹的根蔓延亂竄,堵塞民宅水管導致馬桶冒糞水的意外,而北市北安路一名孫姓女子的2樓住家2018年也遭榕樹根入侵排水管,導致雨水回堵造成屋內淹水,家具、電腦及裝潢受損,氣得控告北市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要求國賠。
一審認為公園處對於行道樹的管理有缺失,2019年判公園處應賠償孫女損失37萬餘元,但二審高等法院認為孫女未定期清疏自家排水管,也要負一半責任,今改判公園處賠償孫女18.7萬元,全案確定。
一審開庭時,公園處否認孫家淹水是人行道榕樹根造成的,並主張公園處沒有義務清理疏通私人排水管,因為公園處曾派人斷除孫家旁排水溝內的樹根,沒有見到樹根往孫家排水管延伸生長,而且清管時所取出的是粗黑一團完整的樹根,與孫家找水電工取出的樹根不一樣,可見人行道榕樹的根沒有竄進孫家水管。
但當時幫孫家清水管的水電工證稱,他看見管子被樹根擋住,挖到裡面發現樹根蠻長的,約50公分左右,他後來把管子截掉,清出的東西確實是樹根,公園處之前雖已做過斷根處理,但因為孫家排水管靠近土壤,「所以我認為管子裡的東西是從下水道的樹根長進去」。
一審依據相關事證,認定公園處管理有缺失,導致行道樹樹根竄入孫家設置於公共下水道內的私人排水管,造成排水管喪失正常排水功能,雨水無法經由排水管排水,回堵使得屋內淹水,損壞孫家的桌、櫃、電腦及裝潢等財物,計算後判決公園處應賠償37萬餘元,但二審認為孫家未定期清疏自家排水管,也要負一半責任,因此判賠償金減半,全案確定。(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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