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元坤去年底生了一場大病,身形明顯消瘦。吳慧芬攝
擔任高雄義大醫院院長的骨外科名醫杜元坤,今出席澎湖惠民醫院重建募款記者會,宣布大病之後體驗人生無常,已找律師立遺囑,要將身後財產全數捐給公益團體、不會留給子孫。但律師何珮璇指出,若杜元坤有配偶、子女等繼承人,他所預立的遺囑效力,不能侵害繼承人的特留分。
何珮璇強調,杜元坤所立遺囑侵害繼承人的特留分部分都要扣掉,其他才能捐出去做公益,若杜元坤堅持將全部財產捐做公益,可在生前捐出完成贈與,或是在生前成立財產信託,就不必考慮繼承人特留分的問題,但何珮璇提醒,若杜元坤完成贈與後的2年內過世,仍可能被認定為「遺贈」而須課徵遺產稅。
杜元坤今在募款記者會上表示,他1990年開始當主治醫師,30多年來,每月都固定捐出一半薪水做公益,捐款金額已逾1億元。去年底(2020年)他生了一場大病,暴瘦15公斤,更感到人生無常,手術前他找律師立遺囑,寫下身後所有遺產都捐公益,不會留子孫,「手術後身體好像恢復的還不錯,不過已立遺囑不會改變。」
律師何珮璇指出,若杜元坤所立遺囑為有效遺囑,但他有配偶跟子女,屬於繼承人,那遺囑就不能侵犯繼承人的特留分,也就是《民法》規定至少要留給繼承人的遺產,以杜元坤為例,若他的配偶與子女都沒拋棄繼承,則可保留杜的一半遺產。
不過,繼承人在特殊情況下可能會喪失繼承權,何珮璇表示,如果出現《民法》第1145條的情況,例如故意讓被繼承人或繼承人死亡或重大虐待、侮辱等情況,就可以剝奪繼承人的繼承權,若涉及較輕微的情況,如詐欺、偽造等,經被繼承人原諒,則仍保有繼承權。(王怡蓁/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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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7:29
更新時間:19:40(新增律師解說生前贈與或財產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