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劣警收賄2萬 放走酒駕人車!慘下場曝光

出版時間 2021/01/09

高雄市驚傳警員涉嫌收賄案!林園分局港埔派出所徐姓警員,今年元旦當天在處理一件民眾酒駕案件時,因車主表明急需用車,警方依法應查扣機車卻沒查扣,反而收受民眾交付的2萬元現金,雖事後該員有歸還金錢,但所長得知此事,主動陳報分局,分局調查後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警方前天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受賄罪嫌函送偵辦。

港埔派出所所長邱宣博表示,元旦當天洪姓男子騎機車到派出所來領取法院出庭的司法文件,徐姓警員(47歲)發現洪男全身酒味,立即對他實施酒測,酒測值為0.2毫克,依規定須扣車,人不用移送,但從事水泥工的洪男因工作要用車,苦苦哀求不要扣車,還一度要下跪請警員幫忙。

徐姓警員(左)涉收賄被分局函送法辦。讀者提供

後來洪男主動提出願交付2萬元現金,徐員應允該要求並收受該2萬元,在派出所外收下現金;本月4日洪男繳完罰單,拿收據到派出所要完成相關程序,警方請洪男領回機車時,洪男說機車已領走在家,但元旦當天有留2萬元現金在徐姓警員那兒,要索回這筆錢。

洪男(右)到派出所領取司法文書,徐姓警員發現有酒味,對其實施酒測。讀者提供

所長邱宣博知悉認為徐員做法不對,立即召回休假中的徐員,並把全案通報分局。徐員向長官解釋,當時因對方苦苦哀求,一時心軟,才給對方方便,沒想到卻出事;林園分局已將徐員調至林園派出所,不准配槍,暫時負責守望相助勤務。

林園分局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汽機車駕駛人駕駛汽機車,經測試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以上,車輛應予查扣,並待裁罰程序完成後始能發還,徐姓員警未踐行法律規定,於收取違規人2萬元,已違反相關規定。

警方已主動調查移送並檢附相關證據報請高雄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林園分局表示,徐員恐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受賄罪嫌送辦,並將加強員警法紀教育,要求遵行各項法律程序。(地方中心林錫淵/高雄報導)

高雄市林園分局一名警員未依規定查扣酒駕車輛,涉嫌收賄遭法辦。林錫淵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