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怒告丈夫樹叢中交纏女同事 公公護子!飆媳三字經逆轉變無罪

出版時間 2021/01/09

蘇姓女子2019年間撞見結褵20年的丈夫陳男,和公司廖姓女同事在捷運外樹叢親親、抱抱,怒告兩人侵害配偶權,沒想到公公得知後,竟在家中當著小孫子的面痛罵媳婦「看啥小」、「幹你娘」, 蘇女再告公公公然侮辱,經新北地院簡易庭判罰1千元,公公上訴,合議庭認為公公雖口出惡言,但他在家中罵人,現場都是特定親屬,不符公然要件,改判無罪。

蘇女提告指出,42歲的陳男在汽車公司擔任維修顧問,和46歲廖姓女同事過從甚密,公然在辦公室以情侶方式交往,不僅互傳親暱圖文,還多次相約出遊,更特別選在2019年5月20日(我愛你)如此羅曼蒂克的日子下班後,於公司附近捷運站草叢中激吻7秒後熱情擁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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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女撞見強忍悲痛,事後以侵害配偶權為由向兩人提告索賠100萬,但兩人卻辯稱,他們雖然是同事,關係猶如閨蜜,且兩人本來就會以開玩笑的方式互動,蘇女不能僅憑這些肢體動作,就認為他們有婚外情。

人妻撞見先生和女同事在草叢內抱抱親親。示意圖

而高齡73歲的公公得知媳婦提告後,護子心切,竟在2019年8月某日晚間,在家中當著婆婆、兩名小孫子的面,痛罵媳婦「你以為我們姓陳好欺負,別讓我抓狂」、「看啥小」、「幹你娘」等語,蘇女認為公公實在太過分,也對他提起刑事告訴。

一審新北地院簡易庭認為,公公僅因家庭細故糾紛,就用如此不雅的話語公然侮辱蘇女,事後也未達成調解,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判罰1千元,公公不服提起上訴,主張自己沒有侮辱犯意。

二審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公公罵人時曾向蘇女表示「罵你也是剛剛好而已」、「我只是剛剛罵你半句喔」,顯見公公主觀上具侮辱犯意,但公公是在家中罵人,現場只有婆婆、蘇女、兩個小孫子在場,這些人都是特定親屬關係,不符公然要件所指的「足使不特定之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情形」,逆轉改判公公無罪。

至於蘇女與陳男、廖女的民事官司,新北地院認為,蘇女提出的影片中,陳男與廖女有擁抱、接吻、牽手等親密行為,已經逾越一般朋友交往,確實侵害蘇女配偶權,審酌雙方資力後,判陳、廖連帶賠償30萬元,兩人不服上訴,去年底遭高院駁回確定。(饒偉生/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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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