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薛楨純因頻繁往返兩岸,2014年遭中國國家安全部第四局(台港澳局)吸收,並在2017年考進政治大學外交學系戰略與國際事務所碩士在職專班,得知同班有調查局賴姓調查官就讀,竟在2018年聚餐時開口索要法輪功首腦李洪志及其女兒李美歌的入出境紀錄,遭賴男錄音向上級舉報,台北地院今依《國安法》刺探秘密未遂罪判薛楨純1年2月徒刑。
判決指出,薛楨純畢業自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曾在陸軍防空飛彈指揮部防空飛彈606群667營服役,除役後在亞太固網、台灣三星等公司任職,2014年獨資成立食品企業社,並赴對岸投資電子商務,卻在2014年2月20日經由友人介紹於中國廣州市「友誼酒店」與暱稱「王總」、「小鄭」的2名中方人士見面。
「王總」等2人是中國國安部第四局(台港澳局)官員,2人在餐敘中詢問薛楨純家庭背景及學經歷後,認定可以協助從事情報工作,便請託蒐集台灣外交往來相關資訊,或引介認識政府官員、民意代表、政黨幹部等,雙方以通訊軟體「微信」保持聯絡。
薛楨純2017年報考政大戰略與國際事務所碩士在職專班錄取,得知賴姓同學是現任調查局人員,竟趁2018年2月13日、3月9日在北市「榮星羊雞城」、「常旺海鮮熱炒」聚餐時,直白開口索取法輪功首腦李洪志、李美歌父女的入出境紀錄,並許以回饋「省市層級政策資訊」。
賴男謹守本分並未提供任何資料,並將2018年3月9日雙方的對話內容錄音。薛楨純當時在對話中直言他受命於中國國安部,還說:「任何只要危害到政府、會影響到中國的事情,不管是過去式、現在式或是未來式,他們都要知道。」、「法輪功的主要負責人都是拿美國護照,拿美國護照一定都是入境台灣,在台灣他們可能有一些資源…」。
賴男提報上級後,2018年11月北檢指揮調查局國安站搜索帶回薛楨純,2019年3月依《國安法》起訴。
薛楨純不僅曾在遭搜索時把手機丟出廁所氣窗試圖滅證,在審理中還矢口否認犯行,辯稱與賴男之間的對話全是胡扯,是他跟賴男吹噓後下不了台,才一路吹噓下去。
但法官審酌,薛楨純遭偵辦之初已經詳細交代與「王總」等2人結識的經過,還曾供稱:「『王總』向我表示有情資顯示法輪功人士要在金門以無人機抗議,干擾金磚國家高峰會令習近平難堪」,加上有賴男的錄音為證,因此認定薛楨純確實觸犯修正前《國安法》所規定的「為大陸地區公務機構刺探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消息」罪行,並審酌他曾為預備士官,理應效忠國家卻從事背叛國家的行為,判處1年2月有期徒刑。可上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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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10:16
更新:19:15(判決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