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棒球評許維智2017年在電視談話性節目,指稱時為中信兄弟隊名將的蔣智賢等球員「一直用交友軟體找女生來飯店一起睡」、「球員風花雪月不是秘密」等語,蔣認為遭抹黑,告許涉嫌加重誹謗,高院認定許男引用多家媒體相關報導做合理評論,即使有誤也非故意杜撰,且內容與公益有關,判許無罪確定。
判決指出,許維智於2017年10月18日播出的三立電視「54新觀點」節目,與主持人陳斐娟及在場來賓評論中信兄弟五虎將遭球團冷凍沒打季後賽的內幕,許男用簡報板解說這件被當時球迷稱為「神之卡」的疑雲時,指代號「蔣11」就是球衣背號11號的蔣智賢,曾被球團責怪沒處理好「桃花劫」。許還說有些球員成立「重情重意重粉味」群組,專辦「小三趴」。
許男在節目中爆料這些球員「一直用交友軟體」,但話還沒講完,就被陳斐娟看著簡報板插嘴「找女生來飯店一起睡!」許男接話稱「這10幾20年來吼,球員的風花雪月,說實在的,也不是秘密啦」,許還說上述群組裡就有球員約的女孩加入,「一人出一樣,閒閒罔相弄(台語)」,更戲稱熱心女球迷是來抒解愛國球員的壓力。
蔣智賢自認當時因腳傷被下放二軍,不是因為桃色糾紛遭冰凍,更沒用交友軟體找女性陪睡,怒告許維智涉嫌加重誹謗。
許男辯稱依據《蘋果》等多家媒體相關報導做評論,中信兄弟球團大老闆辜仲諒被媒體詢問回應時,也表示:「有什麼狀況,都寫出來了。」所以他確信報導內容為真,而且他沒說「找女生來飯店一起睡」,是陳斐娟說的。
法官指許男當時就是要講蔣男等球員「一直用交友軟體找女生來飯店一起睡」,只是被陳斐娟打斷插話,不影響許男想表達的意思,但法官認為,許男本案評論確實引用許多媒體報導,包括蔣智賢「和女球迷有不尋常的來往關係」,球團得知媒體要爆蔣男的料,還整天提心吊膽,後來蔣男「碰巧」受傷順勢下放二軍,球團才鬆了一口氣等語。
法官認為,許男本案評論重點為蔣男等中信兄弟五虎將遭除名季後賽事件,媒體也報導蔣男可能是受個人桃色風暴影響,就算引用的內容本身有誤,也不是許男刻意杜撰捏造,許男沒點名蔣男參與「小三趴」,何況職棒球星被除名季後賽,與公眾議題有關、具有公益性,高院駁回蔣男上訴,維持一審對許男的無罪判決確定。(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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