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不實還嗆「跟我發脾氣沒用」 《168周報》總編輯遭起訴

出版時間 2021/01/06
陽信銀行對獨立媒體《168周報》怒告加重誹謗、妨害銀行信用等罪。資料照片
陽信銀行對獨立媒體《168周報》怒告加重誹謗、妨害銀行信用等罪。資料照片

獨立媒體《168周報》於2019年7月報導,「陽信銀行承接致和園貸款36億…該土地涉有違法放貸…業界傳聞高額傭金收買高層…。」隔月被要求澄清又報導:「跟我發脾氣是沒用的,你們去找立委何志偉吧,他是你們家的小孩…。」陽信銀行怒提告。士林地檢署偵查後,認為《168周報》濫用新聞自由的保護傘,對陽信銀行報導不實,依《銀行法》妨害銀行信用罪,將負責人兼總編輯翁立民起訴,依法最重可判5年。

起訴指出,由翁立民擔任負責人兼總編輯的《168周報》每周六在統一超商、全家超商以每份25元出售,每期版面5萬至10萬字,該媒體在前年7月27日至8月2日發行的第439期中,有一篇報導以「驚傳陽信銀行承接致和園貸款36億!為何陽信銀行財迷心竅?…業界傳聞高額佣金收買高層」為標題,內文指土地涉違法放貸、質疑銀行賄賂法官,疑有高額退佣收買銀行高層。

不只如此,《168周報》同年8月10日至16日發行的第441期又刊文,標題為「陽信銀行抗議要本報澄清道歉」、「翁立民:跟我發脾氣沒用!」報導內容稱:「陽信銀行本來可以為1000個家庭提供貸款服務,現在卻把36億元孤注一擲在這個訴訟炸彈上,雖然前途凶險,但你們一定要堅強的活下去!」「陽信銀行麻煩大了,以後訴訟不斷,永無寧日…對我發脾氣是沒用的,你們去找立委何志偉吧,他是你們家的小孩,你們找他幫忙看看,說不定他也跟我一樣束手無策。」陽信銀行因此對翁立民提告。

翁立民出庭時辯稱:「報導內容千頭萬緒,不可能面面俱到。」還說無須證明自己報導真實,而是陽信銀行或檢察官必須證明他報導不實。

由於陽信銀行提出致和園土地相關民事訴訟的確定判決,證明清白,檢察官審酌,翁立民未善盡查證義務,違背媒體從業人員公正公允報導的原則,濫用新聞自由的保護傘,不實指控陽信銀行高層收受佣金、明知擔保品權利未定仍核貸36億元,構成《刑法》加重誹謗罪、《銀行法》妨害銀行信用罪,從重依可處5年以下徒刑併科1000萬元罰金的妨害銀行信用罪起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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