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鞋師傅」投標行賄 警官收10萬幫跑腿判3年

出版時間 2021/01/06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外觀。資料照片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外觀。資料照片

退休警官張烱德2009年任職前台北縣(今新北市)警局後勤科主辦3項採購案,涉護航被稱為「總統鞋師傅」的業者宋立文得標、請款,藉此收賄10萬元,張男到案認罪繳回全部犯罪所得,一審依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合併判刑4年6月,高院二審今改判張男3年徒刑,可上訴。

宋男因另犯以中國貨冒充MIT、圍標、逃漏稅及刷卡換現金,一審依行賄、詐欺取財等罪合併判刑2年,得易科罰金73萬元,沒上訴已先定讞。

宋立文於1980年代接手父親創辦的鈞雅皮鞋公司,率先以進口小牛皮純手工打造皮鞋,每年送1雙給時任總統蔣經國穿,之後3任總統李登輝、陳水扁與馬英九也都穿過宋家訂製的皮鞋,因舒適耐用做出口碑,宋男被稱為「總統鞋師傅」。

本案源於張烱德2009年擔任前台北縣警局後勤科2線3星警務正時,連續3年主辦員警皮鞋、巡守人員LED手電筒共3項標案,都由宋男的鈞雅公司或盈源公司得標,張男親自跑公文助宋男加速領得貨款,甚至涉嫌洩漏有其他廠商競標的應保密內容給宋男,宋男一共給張男10萬元酬勞表示感謝。

張男於2015年12月退休後,案情在2017年間爆發,檢調查出宋男另於2011年得標內政部役男皮帶採購案,以中國產品冒充台灣製造交貨,又借牌圍標台灣菸酒公司的旋轉燈座採購案、新北市三重區公所守望相助隊外套採購案,並以不實發票逃漏稅165萬餘元,還協助國立大學女職員到他的鞋店刷卡換現金。

宋男與兒子宋鴻維等10人認罪,一審依行賄、詐欺取財等8罪,合併判宋男2年徒刑、得易科罰金73萬元,褫奪公權1年,宋鴻維等9人各被判拘役50天到1年5月徒刑,各緩刑2年、3年,宋男等10人沒對一審判決上訴,均已先定讞。

張男到案承認收錢,宣稱與自己當時職務行為沒有對價關係,一審認定張男破壞官箴,但已全額繳回犯罪所得且單筆金額不超過5萬元,依違背職務收賄等罪2度減刑後,合併判刑4年半、褫奪公權4年。高院二審認定張男其中1罪有情輕法重的失衡情形,今酌減改判3罪合併為3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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