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4國輪胎反傾銷調查初判結果。
作者:林智群律師
新聞:民進黨政府開放萊豬進口,外界推測台灣預期可以換得談判台美BTA(雙邊貿易協定)。但不料有消息指出,美國將對台灣輪胎相關產品,課徵極高的反傾銷稅,稅率為52.42%到98.44%不等。對此,藥師林士峰直言,他不明白,台灣都已經不顧民意進口萊豬,為何美國人要對台灣輪胎課徵重稅?
嗯如果你把不相干的兩件事情放在一起看,
當然不會明白囉!
不管有沒有貿易協議,
傾銷行為都是不被允許的!
即使台美簽了貿易協議,
如果美國貨物有傾銷行為,
我們也是要進行傾銷調查,
一旦確定後,也是會給予高額反傾銷稅的。
若產品的出口價格低於正常價格,
就會被認為存在傾銷,
比如:
你台灣的豬肉,明明在台灣賣一公斤100元,
那你出口到美國,
加上運費、倉儲成本,
價錢只會變高不會變低,應該賣120甚至150元,
可是你卻賣50元,明顯低於正常價格,
那美國政府就會認為
你是要用這種不正當手段破壞市場秩序,
打垮他們本土產業,之後再壟斷市場,
那他們就會進行調查,
確認後就會課以重稅,
以抵制這種不合常理的不公平交易行為。
簽了貿易協議,是撤除貿易障礙,
不代表可以亂搞喔!
所以呢!
你會覺得奇怪,
有時候是合理的,
但有時候是你把各自獨立的事情扯在一起,
看事情的角度就會變得扭曲⋯⋯
※ 本文由 林智群律師(klaw)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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