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律師論點】開放萊豬輸美輪胎仍遭課徵重稅 原來這事不被允許

出版時間 2021/01/04
美國對4國輪胎反傾銷調查初判結果。
美國對4國輪胎反傾銷調查初判結果。

作者:林智群律師

新聞:民進黨政府開放萊豬進口,外界推測台灣預期可以換得談判台美BTA(雙邊貿易協定)。但不料有消息指出,美國將對台灣輪胎相關產品,課徵極高的反傾銷稅,稅率為52.42%到98.44%不等。對此,藥師林士峰直言,他不明白,台灣都已經不顧民意進口萊豬,為何美國人要對台灣輪胎課徵重稅?

嗯如果你把不相干的兩件事情放在一起看,

當然不會明白囉!

不管有沒有貿易協議,

傾銷行為都是不被允許的!

即使台美簽了貿易協議,

如果美國貨物有傾銷行為,

我們也是要進行傾銷調查,

一旦確定後,也是會給予高額反傾銷稅的。

若產品的出口價格低於正常價格,

就會被認為存在傾銷,

比如:

你台灣的豬肉,明明在台灣賣一公斤100元,

那你出口到美國,

加上運費、倉儲成本,

價錢只會變高不會變低,應該賣120甚至150元,

可是你卻賣50元,明顯低於正常價格,

那美國政府就會認為

你是要用這種不正當手段破壞市場秩序,

打垮他們本土產業,之後再壟斷市場,

那他們就會進行調查,

確認後就會課以重稅,

以抵制這種不合常理的不公平交易行為。

簽了貿易協議,是撤除貿易障礙,

不代表可以亂搞喔!

所以呢!

你會覺得奇怪,

有時候是合理的,

但有時候是你把各自獨立的事情扯在一起,

看事情的角度就會變得扭曲⋯⋯

※ 本文由 林智群律師(klaw)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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