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市價10億安毒800公斤 蘭嶼警分駐所前所長收20萬下場出爐

出版時間 2021/01/04
台東縣警局蘭嶼分駐所前所長李哲銘,利用海釣船走私毒品。翻攝畫面
台東縣警局蘭嶼分駐所前所長李哲銘,利用海釣船走私毒品。翻攝畫面

台東縣警局蘭嶼分駐所前所長李哲銘2019年因投資期貨負債1000多萬元,竟收20萬元勾結海釣船船長鄭程維等人,在海上接運從柬埔寨走私而來、市價近10億元的安非他命逾800公斤,案發後李男遭免職,最高法院審酌他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今依共同運輸第三級毒品罪判刑7年6月定讞,並通知警方啟動防逃機制。

判決指出,時任蘭嶼分駐所2線2星所長的李哲銘,因投資期貨欠一屁股債,在蘭嶼駕駛「藍悅號」漁船載客出海釣魚的鄭程維,也被買船貸款壓得喘不過氣,2人結識後常互吐苦水,進而起意共謀走私賺外快,並向共同債主、從事小額放貸的李昆懋試探有無門路。

李昆懋找昔日高職同學劉又綜牽線,計劃於2019年5月透過海上接駁方式,將毒梟從柬埔寨走私而來的第三級毒品K他命800公斤,經蘭嶼轉送台灣本島,並約定每公斤2萬元酬勞合計1600萬元,李哲銘與李昆懋各分600萬元,餘款由其他同夥朋分。

但李哲銘在同年4月被調職,失去利用職務護航的功能,還因上班無法配合,被認為「分工價值變低」,酬勞因而縮水,同年5月9日程男駕「藍悅號」到指定海域載運毒梟交付裝有毒品的42個麻袋,被早就布線監控的台東檢調與海巡署在海上查獲,赫然發現袋內竟是純質淨重逾812公斤的安非他命,市價近10億元。

李哲銘當天立刻棄職逃走,原本跟李昆懋搭漁船要偷渡到對岸轉往第三地,因李昆懋中途嚴重暈船而一起返航,李哲銘再逃往屏東藏身民宿,1個月後被檢警循線逮捕、聲請羈押獲准,同年6月被警方免職。

李哲銘認罪繳回僅拿到的20萬元酬勞,法官指本案走私毒品數量龐大,若順利入境,對國人健康戕害至鉅,幸未造成實際危害,雖本案多名共犯宣稱李哲銘是主謀,但他實際僅負責聯繫程男、分工重要性不高,且據實交代犯行、已有悔意,一審日前依運輸第三級毒品罪判刑6年6月。

輿論批評一審判刑過輕,檢方上訴要求重判,二審考量走私毒品數量及李哲銘當時的警職身分,加重改判為7年6月徒刑,鄭男則被判6年4月徒刑,劉又綜等4名共犯各被判刑6年到8年6月,最高院今駁回李哲銘等人上訴定讞,李昆懋另行審結。

李哲銘在案發後被羈押13個月,2020年7月獲准交保30萬元,限制出境、出海並限制住居於台東戶籍地,每周三須到住處轄區派出所報到1次。(黃哲民/台北報導)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