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蘇姓女子與邱姓丈夫結婚15年,從2018年底,蘇女發現丈夫經常晚間外出與朋友聊天喝酒,後來發現丈夫line對話有曖昧訊息,才發現他竟與一家泰式按摩店的鄔姓女老闆搞婚外情,蘇女提告鄔女索賠100萬元,鄔女稱「兩人真的有愛到」,不是她的錯,新北地院判鄔女要賠50萬元。可上訴。
蘇女提告,家庭原本和樂融融,但2018年底發現丈夫經常在夜晚外出,丈夫聲稱跟朋友喝酒聊天,她就傻傻信了。但是,3個月後,她無意間看到丈夫手機通訊軟體line,與一名女子有曖昧對話,詢問後,丈夫稱3年前他到泰式按摩店消費認識鄔姓女老闆,強調兩人沒有發生性關係。
今日熱門:色姊夫偷拍小姨子洗澡下場慘 被離婚被判刑還被判賠50萬
蘇女後來自行前往按摩店質問鄔女,鄔女坦承有發生性行為,且她知道對方有家庭。東窗事發後,蘇女丈夫保證會悔改,但仍經常藉口同事、朋友聚餐,遲至清晨五點才回家,蘇女再起疑心,前年11月晚間跑到按摩店察看,果然看到丈夫從店內走出來。
正宮、小三當場炸開,鄔女挑釁說,只要蘇女與邱男吵架,邱男就會直接找她,事後,邱男不再遮掩,明目張膽去找鄔女,蘇女指稱,兩人行徑讓她對婚姻感到沮喪,經常無法入眠,身心俱疲,她認為鄔女侵害她的配偶權,索賠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鄔女在法庭上聲稱,邱男是按摩店的客人,2018年初,邱男太晚到店裡,按摩師傅都下班了,她才跟邱男喝酒聊天,後來邱男說自己沒有妻子,想追求她,兩人就發生性行為,進一步交往。
後來蘇女找上門來,鄔女才知道邱男有家庭,鄔女便告訴邱男分開,但邱男不想分手,時間久了也不知道怎麼辦,她說「邱男有愛到我,我也有愛到邱男」,所以後來還是持續發生性行為,她稱沒有錢,也沒有做錯事,這種事不是一個人願意就會發生,拒絕賠償蘇女。
新北地院認為,蘇女在去年2月就知道邱男有家庭,但仍持續跟他交往便發生性行為,破壞蘇女的婚姻及配偶權。鄔女雖稱自己沒錢,但法院調查發現她不只是泰式養生館負責人,名下也有兩筆不動產以及投資,審酌後判鄔女要賠50萬元。可上訴。(王怡蓁/新北報導)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 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