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周前台中石岡區一家檳榔攤老闆娘收到已兌付三倍券後報警,經檢警循線,查獲原來是台灣保全公司保全員陳儀瑞拾獲100張面額200元的已兌付三倍券,將其中30張交給連襟張嘉威、張稚捷花用。東窗事發後,陳男竟將剩餘三倍券點火燒毀或泡水浸濕、用果汁機絞碎、再添加醬油炒成泥狀滅證。台中地檢署今依業務侵占、贓物、詐欺等罪將3人提起公訴。
經台中地檢署起訴,今將在押3人移審地院後,法官認為3人坦承犯行,所犯金額不高,已無羈押必要,裁定陳男3萬元、張男4萬元、洪男2萬元,交保候傳。
起訴指出,台灣保全公司江姓、張姓保全員,於今年8月4日負責運送新光銀行西屯分行的已兌付三倍券到台灣銀行台中分行時,因三倍券是用透明塑膠袋包裝,不符合規定,被台灣銀行行員退件後,兩人就在走道上就地更換包裝袋,混亂之際,其中一紮共100張面額200元已經兌付的三倍券,被遺落在地面上的空運鈔袋裡,2人隨手將袋子丟回車內。
8月10日交班換車後,保全陳儀瑞(34歲)獨自一人整理車子裡的袋子時,發現這個空運鈔袋裡面有一紮共100張已蓋過章、兌付過的三倍券,一時心貪,未依照規定將拾獲的三倍券繳回公司,而將全數侵佔入己。之後,陳男將其中30張交給連襟張嘉威(27歲)花用。
張男與表哥洪稚捷(35歲)明知這是蓋過章的三倍券,仍拿著其中10張,於12月11日到台中市石岡區、豐原區、神岡區等地的7家檳榔攤買香菸,其中有2家拒收,2人以此詐術不法取得14包香菸。
由於一家檳榔攤老闆娘發現報警,全案被揭發,陳男恐東窗事發,於是在12月13日晚上8點下班後,將手中部分三倍券點火燒毀,怕火勢太大引人側目,改將剩下的三倍券泡水浸濕、倒入家中果汁機絞碎、再添加醬油放鍋裡炒成泥狀,將殘渣放在自家居所陽台當煙灰缸用的牛奶罐裡,以此方式湮滅。直到檢警於15日到陳男家中察看,陳男主動交出殘渣,並坦承犯案。(鄧玉瑩/台中報導)
出版時間:1121
更新時間: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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