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前議員賴素如在2011年間涉嫌向太極雙星團隊索賄1500萬元,並收前金100萬元護航搶標雙子星大樓聯合開發案,官司纏訟7年,雖然賴始終堅稱是「受贈」,但最高法院認定收賄屬實,日前判她7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定讞,北檢立刻啟動防逃機制,並通知賴素如今天到北檢執行科發監服刑。她今早到執行科報到泣訴司法不公,「我不服氣、我不甘願、我真的很冤很冤」,強調自己是「政治下活生生的犧牲品」,將提起非常上訴。
賴素如今早在律師陪同下到北檢執行科報到,並有10多名親友和支持者到場聲援,為她高喊「司法不公」,賴素如強調:「我賴素如一生俯仰無愧天地、行事光明磊落,我們提出非常多證據資料來證明檢察官起訴的事實是錯誤的,我沒有跟人家要錢也沒有收受賄絡。」
她不滿最高院定讞判決才出爐,她就收到入監傳票,因此她哭喊說:「今天我不服氣、我不甘願,因為我真的很冤很冤,我有做錯事,我認罪,我沒做錯事,我活活被冤枉,這是我天大的冤屈,現在我的身體自由即將受到限制,可是我的心靈卻是翱翔的,我會持續捍衛我的名譽到死。」
賴素如並解釋:「我提出我在議會交委會開會的錄音帶,證明我有不在場的證明,不會跟人家期約賄賂,甚至於法院也認定根本沒有1千萬期約賄賂的事實,還查明了是中間人假借我的名義去騙錢,這些鐵證如山的證據資料難道還不能判我無罪嗎?怎麼會想到法院為了判我有罪而判,竟然割裂證據、拼湊事實,提出了一個聞所未聞叫做未約定金額的期約賄賂。」
賴氣得批評法院判決說:「我根本沒有機會提出防禦,也沒有機會聲請調查證據,這叫做突襲性的裁判,也嚴重違反了程序正義,這種情形可能每個人都會遇到,我們提出了15份的上訴理由書,不到四個月,法院為了清倉而結案,就這樣子駁回確定,我還沒有收到判決書,不到一個禮拜我就要入監執行,如果這個案子不是我賴素如,提出這麼多證據還會有罪嗎?」
賴素還氣得說:「我不就是政治底下活生生的犧牲品!」賴素如最後跟支持者喊話說:「請你們不要為我哭泣,也不要為我難過擔憂,請你們要保重身體健康,好好照顧自己。」並和在場支持者擁抱、握手淚別。
而賴素如入監後,將在牢裡吃年夜飯,至少服刑3年9個月才能聲請假釋。
另外,當時太極雙星案爆發後,惡意搶標最後沒付保證金導致雙子星大樓流標的太極雙星負責人何岳儒,被依違反《公司法》等罪判1年9月定讞,但何至今未到案服刑,去向不明,遭北檢通緝至2024年。
賴素如貪污案起因於2011年間北市捷運局推動經費達700億元的台北車站雙子星大樓聯合開發案,私地主之一的程宏道為了取得標案,成立太極雙星團隊積極運作,並尋求藍綠議員支持。當時國民黨籍市議員賴素如是交通委員會召集人,她透過世益機電負責人彭建銘擔任白手套,向程索賄1500萬元,宣稱要用來打點其他議員。
經過雙方討價還價,程宏道允諾付1000萬元行賄,而賴素如透過彭建銘取得100萬元前金,即利用職權在議會提案,讓私地主享有開發案優先投資權,護航太極雙星得標,豈料提案在協商時遭刪除,程宏道拒絕再付賄款。事後太極雙星仍取得第一順位優先議約權,在外界質疑弊端重重之際,賴素如趕緊退回100萬元賄款,仍被檢調查獲到案。
2013年案件進入司法程序,賴素如始終否認不法,堅稱彭建銘交付的是「獻金」並非賄賂,但歷審法院都不採信,認定她涉及職務上收賄罪,一審判她10年徒刑,至更一審改判7年6月、褫奪公權4年,並沒收100萬元犯罪所得與孳息,最高院本月23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至於賴另涉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的部分,則獲判無罪一併定讞。(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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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0:22
更新時間:16:37 (更新影片)